【香港商報網訊】中國人民銀行昨日發布公告,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幣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紙幣和1角硬幣(以下簡稱第四套人民幣部分券別)在市場上流通。
人行表示,第四套人民幣部分券別的集中兌換期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在此期間,其持有者可到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辦理兌換。
集中兌換期結束后,第四套人民幣部分券別持有者可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已選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兌換。
【香港商報網訊】中國人民銀行昨日發布公告,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幣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紙幣和1角硬幣(以下簡稱第四套人民幣部分券別)在市場上流通。
人行表示,第四套人民幣部分券別的集中兌換期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在此期間,其持有者可到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辦理兌換。
集中兌換期結束后,第四套人民幣部分券別持有者可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已選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兌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