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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路政署與勞工處吊運操作安全不足

2018-04-18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何加祺報道:申訴專員公署接獲市民投訴,指路政署及勞工處疏忽處理對投訴人就政府工程地盤,就吊運操作安全措施不足的投訴。公署指,路政署及勞工處對同一地盤的安全措施是否足夠,出現明顯不同的判斷,反映兩部門在工業安全的溝通嚴重不足,路政署更沒有正視勞工處作為執法部門所提出的意見和警告。而調查後,認為對路政署的投訴成立,對勞工處的投訴則不成立,但認為處方亦有缺失。

  申訴專員公署的主動調查發現,路政署及勞工處對同一地盤的安全措施是否足夠,出現明顯不同的判斷,路政署認為承建商所作的措施可接受、符合法例及合約規定;而勞工處則認為承建商涉嫌違反職業安全法例,須立即糾正,事件反映出兩個部門在工業安全問題上的溝通嚴重不足,而路政署更是沒有正視勞工處作為執法部門所提出的意見和警告。

  建議兩部門審視現行機制

  投訴人在2016年12月6日致電1823投訴涉事工程地盤的吊運操作的安全措施不足,包括未有圍封吊運範圍及即場沒有安全指揮人員,獲轉介路政署跟進,然而路政署調查後回覆指沒有發現安全措施不足。而在去年1月26日,勞工處到涉事地盤進行跟進巡查,發現地盤有多部流動式起重機,但承建商仍然沒有採取圍封吊運區及張貼警告等多項安全措施。

  調查後,公署指投訴人對路政署的投訴成立、對勞工處的投訴不成立,但認為處方亦有缺失。公署亦對路政署未能掌握吊運安全規定感到難以理解,而署方亦顯然無正視勞工處作為執法部門所提出的意見和警告,建議兩個部門要認真審視現行監察工地安全的機制及部門之間的溝通機制有否不足之處。

[责任编辑: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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