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朱家健
瀆誓六丑被法院裁定宣誓無效而被取消立法員議員資格,如今餘波未了。立法會行管會向他們追討預支薪津,部分人已與行管會達成和解協議並歸還款項,然而,梁國雄卻對行管會不瞅不睬,至今仍未就還款意向和安排作回覆,最終立法會行管會或將依法律程序向梁國雄追討欠款275萬元。
梁國雄已被裁定失去了立法會議員資格,不再是立法會議員,自然不能把預支的薪酬和津貼「袋袋平安」。況且,所追討的款項均是公帑,行管會有責任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按程序向相關人士討回欠款,絕不允許梁國雄賴皮走數,而且,行管會已運用酌情權,決定只向六人追討預支的議員薪酬、津貼和營運資金,這是清晰的,不存在灰色地帶,他們和助理既然沒有付出勞動,回吐預付款項也是符合公眾的期望。梁國雄既未還款,又沒回覆行管會和解釋,顯然是厚顏無比。
梁國雄過往在擔任立法會議員的劣行罄竹難書。如今,落得被追債的下場,何必當初?當日瀆誓的時候,梁國雄等人已應預計後果,並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款項不能不了了之,追討欠款的法律程序也不能一拖再拖。為了公眾利益和維護立法會行管會的尊嚴,行管會有必要依法向梁國雄採取法律行動,包括申請他破產。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梁國雄作為「債仔」更不應假裝被政治迫害。納稅人的公帑是真金白銀的,有血有汗,不容採「拖」字訣和耍無賴。長毛瀆誓浪費公帑,本身已是愧對市民,如今,再拖欠債務,霸佔公帑,自然是全城譴責。眼下,長毛已是強弩之末,窮途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