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張俊勇
香港與深圳之間的大片連接土地,目前只用作深港創新及科技園。餘下的土地,目前未有明確規劃用途。筆者認為,土地閒置的情況,十分不理想,特別是涉及香港與深圳共同可使用的土地,實在有對外示範的作用,亦對未來香港能否融入國家發展步伐,起着重要的作用。既然有這麼多的土地,深港兩地政府為何不放寬土地用途限制,讓更多不同企業和團體能夠申請發展,善用土地?筆者有以下建議,希望未來這大片連接土地,能為香港和深圳帶來前所未有的發展空間和機遇。
文化醫療與農業
第一,土地能夠用作推動醫療水平發展的用途。目前,香港與內地在醫療服務上仍有很大差異,香港應鼓勵部分醫療機構在這片土地上成立分支,以彌補深圳醫療水平的不足。這樣不但能開拓香港醫療機構的發展機遇,也能讓深圳居民,甚至深圳鄰近城市的居民,享用高質素的醫療服務。
第二,土地用作建立創意文化產業。外國大型音樂會,如美國的Coachella音樂節、英國的Glastonbury音樂節、日本的Fuji Rock。這些都是當地很著名的大型音樂活動,每年能吸引數以十萬計的觀眾入場,一同分享音樂。這些音樂會除了能吸引世界各地的人來到欣賞音樂,也能把自己城市的音樂和文化推廣出去。其實音樂產業也能夠創造很多職位,帶動港深兩地經濟。
第三,土地適合發展農業。餘下的土地面積相當大,農業也需要大量土地。農業發展方向可以從兩個方面出發,一方面是傳統農業,在室外以大面積的土地覆蓋,種植不同農產品,當然需要考慮當地的土地質素,然後研究什麼農產品才應大量種植。另一方面是室內耕作,以工廠式規模,配合高科技生產。例如日本的無土耕作,以全自動化工廠,在多層的高樓大廈內種菜,預計每日產量可達30000棵生菜。
法律與教育
第四,香港擁有完善的法律體系,能夠保障未來兩地科技發展的權益,以免被侵權。對海外科技人才來說,這是信心的保證。另外,深圳在創新科技上,也一直領先中國其他城市。香港政府可以推出計劃,吸引更多本地法律專才,在這片土地上建立工作地點,配合未來在創新科技上的法律需求。雖然兩地法律制度不同,但希望雙方能夠以國際準則,共同商討如何以法律保障科研人員。
第五,部分土地能夠用作教育用途,興建高等教育學府。隨着科技日漸發展,不同的領域都需要很多科技人才。兩地政府可以將部分土地規劃成以創新科技為終點的學園,鼓勵當地大學在這些土地上興建屬於他們的科研中心,培訓人才。為吸引不同大學在當地發展教育事業,政府可以推出資助方案,撥出土地,減少限制,打造一個擁有學術自由的地方。
這些建議只是一些大方向,詳細的土地使用設計仍有待兩地政府協商。在土地分配、空間需求、地區設計、區域之間的連接等方面,研究出最好的方案。這些應交由專門負責城市規劃的部門處理。筆者將促請兩地政府合作,共同建設深港兩地全新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