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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決定合理合法

2018-10-10
来源:香港商报网
  立法會議員 陳克勤
 
  早前,香港外國記者會副主席兼《金融時報》亞洲總編輯馬凱遭入境處拒絕續發留港工作簽證,僅獲批有效期7日的簽證。這本來是很普通的一件事,但卻由於被拒者身份較為敏感,以致被有關方面大做文章。英國及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均就事件發表聲明。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更要求特區政府就此作出緊急解釋。
 
  事實上,香港擁有健全而獨立的出入境政策,特區政府可以自行決定誰人可入境,誰人可獲發簽證。入境處在處理每宗申請個案時,會按照相關法律和政策,並充分考慮個別個案的情況後才作出審慎的決定。而且,一般都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解釋。故此,特區政府今次只是根據慣常做法行事,並無特別。而事實上,入境單位不向被拒申請入境者提供具體原因,也是世界各國或行政主體的慣常做法。美國和英國每年也拒絕大量入境申請,難道又有逐一解釋嗎?
 
  有些人批評入境處的做法有違新聞自由,甚至說是秋後算帳,這完全是無理指責,以及歪曲事實。基本法第27條規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論的自由。但言論自由也不能違反本法。
 
  基本法第1條已開宗明義地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港獨」在香港已根本不是可討論的議題,而是違反基本法的主張。作為記者,馬凱竟然邀請一個違反基本法的人士作公開演講,名為支持言論自由,實為鼓吹「港獨」,傷害了主流香港人民的感情,其行為亦已超越了作為記者的身份。如果入境處真是因為這個原因而拒絕向他發出簽證,也是合法、合情、合理,與言論自由毫無關係。
 
  進一步講,香港外國記者會在政府宣布正式引用《社團條例》全面禁止民族黨運作後,不理會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撤回邀請的要求,堅持邀請陳浩天演講,為他搭建平台宣傳「港獨」,這行動本身就是在挑戰維護國家安全及捍衛國家主權的行為,是一項極其嚴重的政治挑釁。故此,特區政府有必要以零容忍的原則去應對「港獨」。將來無論是直接宣揚「港獨」,還是提供宣傳平台,都必須嚴肅處理,不能姑息。
[责任编辑:李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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