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前市政局主席梁定邦於2007年遭前市政局議員蔣世昌的胞弟蔣世華主謀策劃綁架但不果。事隔11年,該名46歲涉案內地男子被發現指紋、手掌紋和腳掌紋與多個證物上的一致,離港逾7年後去年訪港入境時被捕。陪審團早前於高等法院退庭商議7個多小時後,一致裁定內地男子一項串謀強行禁錮罪罪名成立。法官重判該名內地男子入獄14年,與蔣世華10年前刑期相同。
法官斥責罪行令人髮指
潘敏琦法官昨日判刑時斥責綁架罪行邪惡及令人髮指,歹徒自私冷血地榨取富裕人家的贖金;有證據證明被告積極參與綁架事件的預備工作,與案件幕後策劃人蔣世華同屬一丘之貉。
潘官指出,受害人違反其意願地被強行扣留,被迫交出贖金,一有任何閃失便會命懸一線。冷血歹徒為個人利益而利用受害者家人和朋友的心理情緒,令受害人受到難以磨滅的創傷,必須予以嚴懲,以示公眾對綁架案的厭惡,以儆效尤。
潘官又指,本案受害人梁定邦先生知名度高,眾所周知其家境富裕,綁架後預計獲得的贖金一定非常可觀,而且犯案人士多於3人,綁架計劃周詳,包括搵屋、租屋、製造及利用假文件及證件等。歹徒以暴力「夾硬」把年邁的梁定邦先生塞入木箱,梁單人匹馬,奮力反抗,更在情急之下咬斷歹徒尾指,其無助程度可見一斑。事件是碰巧有人經過而被撞破,實屬僥倖,否則後果堪虞,相信事件定必對梁有深遠的心理影響。
與蔣世華刑期相同
辯方陳敏兒大律師為46歲被告李國勇求情時表示,李在此案件中是擔任溫和、「話唔到事」、聽命於他人的小角色,而且綁架過程只歷時短短約10分鐘,梁定邦亦只受皮外傷,綁架事件失敗又未收到贖金,冀法官輕判。
但潘官認為被告積極參與綁架事件預備工作,在事件中不可或缺,故並不是一個卑微的小角色。而此案件幕後策劃人蔣世華早已於10年前獲判入獄14年,故認為同樣地判被告監禁14年十分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