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戴合聲報道:報名參選鄉郊代表選舉的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其參選資格至昨日被選舉主任確認提名無效。特區政府發言人回應指,就一名候選人因不符合《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24條的規定而被選舉主任決定其提名為無效,特區政府認同及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發言人又指,選舉主任的決定旨在令是次鄉郊選舉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適用法律下公開、誠實、公平地進行,與部分社會人士指稱的政治審查、限制言論自由或剝奪參選權無關。
港府認同選舉主任決定
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晚回覆傳媒就2019鄉郊一般選舉事宜的查詢稱,《基本法》第26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特區政府一直尊重及維護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上述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與此同時,特區政府有責任執行和維護《基本法》,以及確保所有選舉均在符合《基本法》和相關選舉法律下進行。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及法律地位十分清晰。《基本法》第1條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第12條則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此外,《基本法》第159(4)條規定,《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
發言人續說,「自決」或主張「香港獨立」可以作為選項均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特區政府知悉,2019鄉郊一般選舉的選舉主任已就候選人的提名作出決定。特區政府支持選舉主任依法就候選人提名是否有效作出決定。選舉主任根據相關選舉法律有責任和權力作出該些決定。
民建聯發聲明指正確決定
民建聯發聲明稱,尊重及支持選舉主任裁定朱凱迪參選提名無效,並認為今次的判決是依據客觀事實作出決定,是完全正確,有助維護《基本法》的尊嚴,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全面準確落實,符合香港社會的長遠整體利益。
黄国健
行政會議成員、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表示,鄉事委員會以至區議會均是政府架構一部分,都是屬於公職人員,故要求參選人表明對「港獨」的態度亦屬合理要求。他指出,朱凱迪早前回答選舉主任有關「港獨」問題時「左閃右避」,過去更曾參與聯署自決聲明、支持「港獨」為香港前途自決的選項,形容朱凱迪是「有案底」,因此選舉主任的「DQ」決定十分合理。他相信朱凱迪今次「被DQ」,將成為明年區議會選舉參選條件的「先例」,而今次的標準亦將同樣適用於其他參選人。
全國人大代表、新社聯理事長陳勇直言,任何違反《基本法》及國家憲法的行為,包括「港獨」、「自決」、辱華等,都是不可觸碰的底線,是絕對不能姑息的言行,而朱凱迪早前曾表明不反對別人和平主張「港獨」,明顯違反了法治精神,認為選舉主任今次是依法作出「DQ」決定,相信會得到全港市民的廣泛支持。陳勇續說,鄉事選舉屬於公職的一種,會對區議員或立法會議員身份構成影響,認為政府制訂嚴格限制十分合理。對於朱凱迪揚言正研究下一步法律行動,他重申法律不會容忍挑戰社會安全及法治基礎的行為,他雖然不認同朱凱迪的主張,但尊重對方的法律權利。
侯志強批「自己攞嚟衰」
侯志强
另外,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昨日中午出席港台節目《城市論壇》時指出,鄉郊代表選舉是香港憲制下的選舉,受政府、廉政公署等監管,若朱凱迪要參加便要遵守相應的規則。侯認為新界居民與生俱來反「港獨」,同時亦不會支持違法的人,故認同選舉主任要求他人反對「港獨」。侯強調,若朱在回答選舉主任問題後被裁定提名無效,是咎由自取,「自己攞嚟衰」。
曾經主張「自決」的立法會議員朱凱迪,早前報名參選元朗元崗新村居民代表選舉,至昨日傍晚6時許,朱凱迪獲選舉主任書面通知其候選人資格提名無效。參加同一選區居民代表選舉的候選人,還包括楊金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