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訊】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發表報告,指香港以美食天堂見稱,但食安中心在食物安全風險評估、處理食物事故及投訴等方面,卻工作表現不足,不可接受。
帳委會表示,食安中心未有就隨機抽樣檢測食物樣本的工作流程、結果公布時間等,為工作人員制定足夠的指引,令部分食物監察計劃長久拖延,亦不符合取樣規定,促請食安中心檢討並更新現有指引,亦要善用資訊科技,確保工作人員遵守指引。
食安中心在2004年3月進行全港性食物消費量調查,當時調查延誤了42個月才完成,而且回應率不足,帳委會認為不可接受。
石禮謙指,食安中心在2017年5月再次進行調查,但未有汲取2004年3月時經驗,對此感到遺憾。他說,食安中心沒有有效監察工作人員,促請他們經常檢討工作流程和處理投訴的方式,他建議利用資訊科技記錄資料和印發管理報告,增監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