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民間團體昨到政總請願,支持政府修訂逃犯條例。 記者 蔡啟文攝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煒強報道:政府擬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堵塞目前法律上的漏洞。多個團體昨日到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外請願和遞交意見書,支持政府修訂法例。他們指,罪犯會利用法例漏洞逍遙法外,認為政府須盡快修正缺陷,以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
勿讓香港成為「逃犯天堂」
團體時聞香港、反黑金反港獨關注組、香港政研會、同心護港、愛港之聲等一行近20人昨到政總外請願,並向保安局代表遞交意見書。團體指,是次修例的觸發點是近期一宗台灣殺人案。由於香港與台灣兩個司法管轄區之間沒有移交逃犯的安排,導致在台灣犯案者,可潛逃香港,規避法律制裁。同樣地,在香港犯案者,也可潛逃台灣以逃避刑責。如容許上述情況繼續出現,必將令香港成為「逃犯天堂」。
團體指,一方面非常憂慮在現行制度下,一些在香港犯下嚴重罪行的人,可利用上述漏洞逍遙法外,導致法律公義不能彰顯,受害人無法得以昭雪。另一方面,也非常憂慮上述漏洞會否變相鼓勵更多嚴重罪行,導致香港社會的治安惡化,令香港市民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
港簽訂引渡協議明顯落後
出席活動的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丁煌表示,在《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下,即使沒有引渡條約,香港作為聯合國的締約國,仍可以公約作法律依據作引渡。他又指,中國目前與39個國家簽訂引渡協議,而且包括美國、希臘、新加坡、柬埔寨等國家都曾接受來自中國的引渡請求,認為中國的司法制度受國際性承認,但香港僅與19個國家或地區簽訂引渡協議,香港明顯落後,認為修例有迫切性,擔心若不修例,香港會成為逃犯的「避風塘」。
此外,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亦向保安局提交了意見書,對於市民的部分憂慮,協會建議由法改會全面研究移交逃犯及刑事司法互助協議,展開公眾諮詢:當局應就香港與中國內地、澳門及台灣地區訂立全面的刑事法律協助及移交逃犯協議,當局應委託法改會就上述課題進行研究,並進行不少於6個月的公眾諮詢。
協會又認為應加強對被移交人士的程序保障,未來訂立的中港刑事司法互助協議及移交逃犯協議,除了包括現有各項保障涉案人士的個人權利保障及法律程序保障外,因應本港社會對中國大陸法律制度的憂慮,當局應訂立更多程序保障機制,包括明文規定當事人被移送後被拘留法定最長時限、被移送後不可另行被檢控其他新罪行等。
警務處前處長鄧竟成支持
身在北京的全國政協委員、警務處前處長鄧竟成表示,修訂《逃犯條例》的目的,是要將疑犯在兩個司法體系都認同的情況下,移交至受影響的一方,讓當地司法及執法部門處理。他認為,政府在修例時要聆聽市民意見,如果社會對條例有憂慮,政府應透過修正條文解決問題;如果問題根本不存在,政府就有責任向市民解釋清楚,釋除疑慮。他又建議市民嘗試看清修例條文,可能會由擔心變成不擔心,甚至支持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