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崔瑜
导语:全国人大代表崔瑜就化解民营及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从一线的丰富工作经验中总结了九条系统建议,并对平衡“贷款难”和“控风险”提出了自己的真知灼见,她尤其注重综合施策,提出要尽快完善法律及政策基础,修订《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刻不容缓,还强调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难”需要“政银企”三方发挥“几家抬”的合力,来真正破题。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齐晓彤、邓建乐报道:昨日,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崔瑜接受了香港商报的采访。去年两会,崔瑜提交了6条建议,都获得了人民银行等部委的高度重视,收获了详尽的答复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地。最让崔瑜高兴的是一份《请求支持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的建议》在2018年12月迎来了人民银行等13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
今年两会,这位求真务实的全国人民代表崔瑜又带来了3项议案和4条建议,3项议案分别是: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制定《存款保险法》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4条建议分别是:化解民营及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区别对待高耗能行业融资问题、把糖料蔗收购贷款列入政策性贷款范畴和加快农村合作金融立法。
崔瑜就化解民营及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出了九条详细的工作建议,今年李克强总理的报告已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19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要增长30%以上,可谓是下面有需求上面有指示。业界仍有一些担忧,金融机构可能会“运动式”地支持实体经济,要如何平衡缓解“贷款难”和“控风险”的关系?
崔瑜表示根据对金融机构的调查显示,企业信用情况差、贷款超出经营范围、项目规划证照未落地、行业低迷等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难”和金融机构“控风险”压力大的几个主要因素。针对这些客观因素,单靠金融机构一家是难以平衡两者的关系的,需要“政银企”三方发挥“几家抬”的合力,共同解决。一是要完善法律及政策基础。修订《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针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特点对“贷款主体必须具备足值抵押”等条款进行调整,为商业银行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法律保障。从法律上界定中小银行、民营银行、县域金融机构服务的主要对象为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三农”等,从金融供给源头保障资金来源。保持监管政策的一致性、协调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有效疏通。构建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在政府采购、财政扶持、项目招投标、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等领域对失信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提高失信违约成本。二是要加大财税扶持力度。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特点决定了其生产经营和融资风险高于大中型企业和国有企业,因此,其成长需要扶持,需要积极发挥财税资金对金融资源的撬动作用,加大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励、风险补偿和税收减免力度,建立完善地方性的续贷资金池,有效支持企业获贷续贷。三是银行要进行三项主要创新。第一,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对贷款质量进行甄别,而不是单纯依靠抵押物进行评估。这方面国内很多银行已经进行了尝试,并取得了贷款量和质上的重要突破。第二,大力开拓应收账款、存货抵质押、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如美国商业银行对企业贷款60%以上都是应收账款和存货抵押。第三,紧扣慎贷、资金两个核心问题建立完善授信尽职免责、差异化贷款管理机制,突破制约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瓶颈。四是企业自身需提升条件、掌握融资政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持良好的征信记录;专营主营业务,不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加快转型升级。加强对赊销和应收账款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多途径掌握融资政策和融资供给信息,找准合适的融资产品,争取早日达到贷款、发债或上市条件。
加快建设区域性小微民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在国务院对金融机构今年贷款情况提出明确时间任务要求的紧迫背景下,哪些建议最要紧最易操作?
崔瑜认为九条建议中如下几条首当其冲,应当尽快落实。一是推动地方加快建设区域性的小微、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目前广西已经着手起草相关工作方案,即将推动此项工作。
二是积极构建信用奖惩联动机制。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人民银行等多个部门开始构建相关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三是推动建立完善涵盖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等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尽快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县域全覆盖。目前,广西深入构建融资担保体系,14个设区市均已成立本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广西再担保公司、各设区市小微企业担保公司与区内1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署“4321”业务合作协议,下一步将覆盖面逐步扩展至县域。
四是财政加大支持力度。一方面,地方政府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提高财政奖补支持。另一方面,出资设立转贷基金,构建省市两级政策性应急转贷体系,并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发债以及在主板和新三板上市的奖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