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嘉烈醫院
【香港商报网讯】非符合資格人士(包括內地居民)使用本港公營醫療服務時,須繳付按收回成本原則釐定的醫療費用。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出席立法會時表示,上年度撇賬最大的個案金額為170萬元,平均「走數」金額為7,700元。而上年度最大拖欠費用的金額為470萬元,平均拖金額為14500元,最長拖欠日數長達765日,平均拖欠日數為107日。
上年度最大拖欠費用的金額為470萬元,最大撇賬(走數)金額為170萬。圖:醫管局
陳肇始表示,由於非符合資格人士一般都是在緊急情況下入院,倘若這些住院個案較為嚴重而需要留醫接受較長時間的治療,個別撇賬個案所涉及的金額可能會較高。
陳肇始又指,倘若在醫管局採取以上行動後病人仍未清繳賬單,醫管局會在適當情況下採取法律行動,包括委託律師發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或相關法院向病人追收欠款。
此外,醫管局只會在緊急情況時,才會為未清繳醫療費用的非符合資格人士提供服務。一旦非符合資格人士的情況轉為非緊急,醫管局便會停止向其提供有關醫療服務。非符合資格人士可自行決定前往其他醫療機構就診,而醫管局會在有需要時作出轉介安排。
對於接受治療後無需留院但需協助安排出院的非符合資格人士,醫管局會按個別個案的情況聯絡相關的政府部門,如有需要,亦會聯絡相關的領事館或內地有關單位,為他們作出適當的出院及離境安排。醫管局會繼續探討各個可行方案以改善公立醫院非符合資格人士的出院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