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批評葵芳停車場天台在完成工程後一直封閉,天台上75個泊位未有再對外開放。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香港的汽車數量持續上升,惟剛發表的審計報告發現政府管理泊車位不善。報告狠批政府管理多層停車場有不足之處,截至2018年底,在5個政府多層停車場中,有13輛牌照已過期的棄置車輛長期霸佔泊位,其中一輛電單車甚至停泊11年後,直至今年1月方被移離。審計署估算,政府因泊車位被長期佔用而少收340萬元。
有電單車霸泊位達11年
審計署表示,由於車位供不應求,加上政府多層停車場月費均低於市價,因此每次開售停車場月票均有不少市民通宵排隊購票。
審計署表示,在2006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期間,本港領牌車輛(私家車、商用車輛和電單車)數目由515341輛增至744191輛、增幅達44.4%,但泊車位總數僅由678230個增至756909個、增幅僅11.6%,導致整體的泊車位與車輛數目比例(泊車位比例)由1.32降至1.02。報告認為,政府應檢討各區公眾停車場的規劃標準。
截至2018年12月,運輸署管理11個政府多層停車場,共提供5547個泊車位,審計署認為政府在繁忙時段的使用率高企,理應將所有泊位開放予公眾使用,但發現其中5個政府多層停車場中,有13輛牌照已過期或根本沒有任何車輛牌照的棄置車輛(包括9輛私家車和4輛電單車)長期霸佔泊位,當中10輛已被棄置1年或以上,最嚴重的一輛電單車,更霸佔了泊位約11年。
有停車場封天台逾5年
運輸署在2019年1月回應審計署時指,其中6輛已移走交予警務處處置,包括該霸佔了11年的電單車,運輸署指該13輛車輛而損失的泊車費(即由車輛進場當日計算,至車輛成為政府財產當日為止),實數約為21萬元,但據審計署認為即使車輛成為政府財產後,仍長期佔用泊車位,估算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導致少收340萬元泊車費。
報告又提到,葵芳停車場天台,在2013年10月完成提升停車場保安水平工程後一直封閉,75個車位無再開放給公眾,審計署認為情況不理想。
倡檢討月費及咪表收費
此外,審計署又發現,政府多層停車場的月費均低於市價,位於堅尼地城的停車場更與市價相差34%。至於路旁咪表泊車位,全港有15個地區的泊車位使用率高於85%的目標,當中9個地區仍然按照低收費率,即每30分鐘2元。審計署建議運輸署檢討低收費率咪表位的泊車費,並建議署方檢討在核心商業區咪表,以2小時為最長泊車時間的做法,以及需要考慮延長使用率高咪表泊車位的收費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