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6

工聯促規管找換店匯款到內地

2019-04-19
来源:香港商报

 

  工聯會立法議員何啟明(中)於記者會講述匯錢到內地如何隨時誤墮法網。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周偉立報道:隨着港人在內地生活、工作、旅遊日趨頻繁,市民不時會經銀行及找換店匯款到內地,但經找換店匯款易違反內地相關法例。工聯會昨日表示,過去5年收到61宗港人匯款求助個案,大部分因為經香港找換店匯款到內地而戶口遭凍結或款項被扣查,當中有個案涉及金額達100萬港元。

  工聯會建議政府打擊本港不合法的找換店,長遠應修例規定找換店不能匯款到有外匯管制的國家或地區,以保障市民。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指出,隨大灣區發展,港人將資金轉到內地投資或置業已是常態,但現時透過銀行匯款到內地,每日匯款的金額限制只有8萬元,加上匯率低、額外手續費,需時隨時1個月,令不少港人選擇限制較少的找換店匯款,因為匯率更好、免手續費及過程時間短等等,但卻違反內地的《外匯管制條例》、《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

  工聯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副總主任兼廣州中心主任邵建波稱,港人誤墮法網時,會令戶口被凍結、罰款導致金錢損失,及不定時北上協助調查。他舉例指,有港人於內地惠州設廠,曾透過一間找換店匯款20多萬人民幣以支付工資及廠租,但該找換店被內地公安指有洗黑錢嫌疑,連累款項被扣查。後來事件涉及法院層面,該港人花近1年時間才洗脫嫌疑,獲發還款項,但被罰款4萬人民幣。

[责任编辑:蒋璐]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