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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優化過渡性房屋政策 一元象徵式租金批地

2019-04-19
来源:香港商报

 

  樂善堂正計劃將九龍城小學校舍改為過渡性房屋,料受惠於新措。资料图

  【香港商報网訊】特區政府昨日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就提供過渡性房屋的土地申請,免收豁免書費用、行政費,或可以一元象徵式租金批地等,藉此促成更多由民間主導和倡議的過渡性房屋項目,以紓緩正輪候公屋或居於不適切居所的家庭的困境。

  促成更多民間主導項目

  按現行政策,非牟利機構或社會企業(統稱「非政府機構」)如欲使用私人非住宅土地和樓宇以提供過渡性房屋,若有關土地或樓宇的地契不可作住宅用途,相關業主須向地政總署申請豁免書並繳交豁免書費用和相關費用,以暫時批准有關土地或樓宇作住宅用途。另一方面,非政府機構如欲使用臨時空置的政府土地和樓宇以提供過渡性房屋,相關機構亦必須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租約並繳交租金和相關費用。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表示,上述促進措施有助減輕非政府機構的財政負擔。

  發言人指出,如欲提供過渡性房屋的非政府機構須獲得運輸及房屋局對有關項目的政策支持,並與局方就其項目的營運細則,包括租務安排、管理及服務責任,以及項目終結時的妥善安排等簽署協議書,作為地政總署寬免收費的先決條件,以期相關項目能為租戶提供可負擔的租金,而又盡可能自負盈虧。

  由民間主導和倡議的過渡性房屋項目,至今已提供600多個單位予有需要的家庭。這些單位絕大部分均符合土地用途,毋須向地政總署作土地申請。隨着行政長官於去年6月宣布過渡性房屋措施,政府已加大力度,包括考慮讓非政府機構使用臨時空置的政府土地和樓宇,以及容許私人非住宅土地和樓宇改變用途,以推出更多的過渡性房屋項目。

  機構表示欢迎 冀政府增加技术支援

  有提供過渡性房屋的非政府機構(NGO)表示,歡迎政府加強財務承擔,並希望當局增加技術支援。民建聯歡迎當局採納意見,但認為政府應再加大支援力度,包括協助覓地等。

  政府近年致力推動過渡性房屋發展,以紓緩基層住屋問題。不過,NGO若在私人非住宅土地及樓宇發展過渡性房屋,須向地政總署申請豁免書,並繳交豁免書費用及行政費;若使用臨時空置官地及樓宇提供過渡性房屋,則要申請短期租約,並繳交租金和相關費用。

  新措施下,若NGO提出的過渡性房屋計劃獲運輸及房屋局支持,並與局方就租務、管理及計劃終結時安排等簽署協議書,承諾提供可負擔租金,可獲豁免相關費用。

  鼓勵更多社企參與

  樂善堂正計劃將九龍城小學校舍改為過渡性房屋的項目,料受惠於新措施,免豁免書及行政費用。樂善堂總幹事劉愛詩稱,暫未知可節省金額,但認為新措施有助簡化申請程序,可望鼓勵更多非牟利機構或社企參與社會房屋。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亦計劃在深水埗興建過渡性房屋。社聯業務總監黃健偉稱,大部分NGO不擅長建屋,希望除了金錢,政府可提供更多技術支援。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柯創盛相信,改由地政總署署長以短期租約批出土地,能夠加快進度。他期望政府在覓地、技術支援等方面提供更多協助。民建聯並要求加快釋放未補價居屋單位,以及交代工廈改建過渡性房屋進度。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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