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香港中律協一行30人(包括事務律師及大律師)於17日到中山,與廣州仲裁委員會(中山分會)簽署合作框架協議(上圖)。雙方為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文件精神,促進兩地仲裁業務的共同發展,採用機構仲裁、網絡仲裁、臨時仲裁及社會組織調解等多元化方式解決民商事糾紛。
廣州仲裁委員會(中山分會)落實聘任香港中律協推薦的事務律師及大律師會員當其仲裁員的機制,共同為國家擴大改革開放發展,進一步提升國家的營商環境作出貢獻。
【香港商報网訊】香港中律協一行30人(包括事務律師及大律師)於17日到中山,與廣州仲裁委員會(中山分會)簽署合作框架協議(上圖)。雙方為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文件精神,促進兩地仲裁業務的共同發展,採用機構仲裁、網絡仲裁、臨時仲裁及社會組織調解等多元化方式解決民商事糾紛。
廣州仲裁委員會(中山分會)落實聘任香港中律協推薦的事務律師及大律師會員當其仲裁員的機制,共同為國家擴大改革開放發展,進一步提升國家的營商環境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