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完成審議,草案將交付大會恢復二讀。圖:星島
【香港商报网訊】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经过17次会议,完成审议《国歌条例草案》,以27票赞成,12票反对,支持将草案提交大会恢复二读辩论,并否决以委员会名义代民主派议员提出的所有修订,但议员仍可寻求以个人名义在大会提出修订。
民主派多名議員提出修正案,要求刪除條文中罰則。但政府指,要防止侮辱國歌行為,罰則有必要保留,而國歌與國旗及國徽同為國家象徵與標誌,於憲法上的地位是一致,所以刑罰亦應一致。
民主派議員在會議完結前表示,關注草案交上大會恢復二讀辯論的時間,會否排在《逃犯條例》修訂之前。建制派質疑民主派想借草案拉布。自由党张宇人嘲讽民主派突然希望加快审议,「100岁不死都有新闻」,又指民主派不妨坦白说希望用《国歌条例草案》在大会拉布。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长聂德权表示,欣赏民主派议员希望草案早日通过。他在议员多番追问下,都未有透露具体时间表,只是表示当局也希望尽快完成立法,以议员今日的表态,相信草案在大会审议的时间不会太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