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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逃犯例補漏洞

2019-05-27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九龍城工商業聯會榮譽會長 蕭楚基

  亡羊補牢,未為晚也。為了及早堵塞制度漏洞,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修例保障香港市民的安全,維護法治精神,實在是刻不容緩。

  現行條例有漏洞

  現行法律的漏洞,已存在了超過20年。第一個漏洞是現行《逃犯條例》並不適用於內地、澳門和台灣,香港並無法律基礎向三地移交疑犯。第二個漏洞是操作移交程序極為繁複,加上於刊憲時須披露疑犯資料及個案細節,而於立法會審議期間又不能將疑犯作臨時拘捕,疑犯大可在期間逃離香港。現在修例正是為了修補上述所說的兩大漏洞,而去年初發生的台灣謀殺案,更凸顯了修例的迫切性。然而,部分市民對其內容未有完全掌握,以致產生誤解,甚至有小部分人士更以陰謀論看待這次修例,完全是將好事變成壞事,本末倒置。

  其實特區政府已多次向公眾強調,修例絕無隱藏議程、政治目的及政治任務,並指出修例有「八不移交」的保障,市民應可釋疑。

  修例非常審慎

  所謂「八不移交」,即是:不符合「雙重犯罪」不移交;政治罪行不移交;因種族、宗教、國籍或政治意見而被檢控不移交;缺席情況下被定罪不移交;一罪不能兩審;不能增加移交命令以外的控罪,否則不移交;不能移交至第三方;死刑不移交。由此可見,特區政府絕對不會視移交為苟且馬虎之事,定必審慎為之。

  即使符合移交條件,也絕不代表特區政府已完成任務。修例要求行政機關及法庭就所有移交要求作出雙重把關,確保有關人士的法律權利,而有關人士更有權提出司法覆核。此外,行政機關會充分考慮所有情況,如有需要,個案移交安排可加入更多保障或條件。再者,有關移交只會處理37項罪類,而涉及的罪行更定於刑罰在3年監禁以上。由此可見,特區政府於修例上的處理非常審慎。

  反對聲音沒道理

  然而,坊間仍有小量反對修例的聲音,並提出修例以外的建議,但有關建議其實是絕對不可行的,對修補現行法例的漏洞更沒有一點幫助。對於有建議指可與台灣簽訂單次移交協議,沒錯,建議可能解決了今次的「台灣謀殺案」事件,但嚴重罪案隨時都會發生,又豈止今次事件呢?另外有建議指可加入日落條款,但這樣做只會不斷重複現行的審議及立法程序,對拘捕行動造成很大障礙。

  法治是香港引以為傲的核心價值,也是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基礎。因此,修訂《逃犯條例》絕對有其必要性。要香港繼續保持司法獨立,在亞洲排名第一,成為全球最安全的城市之一,以及確保終審權屬於香港終審法院等優勢,受到國際推崇,實有賴完善刑事司法協助制度,以堵塞法例漏洞。在此,我衷心期盼立法會盡快通過修訂《逃犯條例》,真正以市民的福祉為依歸。

[责任编辑: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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