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應關係著香港廣大市民的基本住屋需要,長遠對減少社會矛盾及維持社會穩定,起著關鍵作用。雖然今屆政府在處理房屋問題方面,展現出魄力和決心,但土地不足並非朝夕可解決,政府可考慮推出措施,紓緩青年人的居住問題。
筆者近日留意到政府出售居屋單位的申請條件。我們先不說居屋單位的供應量,且看「綠表置居計劃」(綠表),其一條件為房委會轄下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的住戶;另外「白表置居計劃」(白表),其一資格更是私營房屋的住戶。若青年以綠表資格申請居屋,成功分配居屋單位後,即須放棄原有公屋單位。不過,大部分未婚青年其實都與父母同住,放棄原有公屋即等同與父母搬往分配居屋同住,換言之,青年人仍未能獨立擁有物業。至於白表的申請資格,私人樓宇租金高昂,青年無力租住私樓,難以符合白表資格。既然政府未能透過公營市場滿足市民的住房需求,筆者大膽建議政府推行先導計劃,考慮通過調節私營市場租金,紓緩青年居住問題。
事實上,我們可以留意到部分私人樓宇的單位並不是自住之用,不少買家購買單位用作投資的用途。其實,政府可以為業主提供「雙贏」的方案,鼓勵業主優先把單位租給青年人居住。
首先,若政府願意提供補貼金額,筆者相信資助措施最能夠打動業主放租給青年人。誠然,投資房屋自然希望得到理想的回報,故市場放租單位的租金一直持續高企,讓青年人無法負擔,特別是剛畢業工作數年的青年。筆者建議為樓齡一至五年的私人樓宇單位業主,提供寬免差餉或扣稅,甚至代繳管理費等誘因,換取以政府釐定的合適價錢租用物業給青年人居住。
其次,為進一步鼓勵業主放租給青年人,筆者建議為樓齡十年以上的私人樓宇單位,提供更大的誘因。樓宇老舊,自然會衍生維修的問題,特別是唐樓單位。當下,政府可以考慮撥款資助此類大廈的業主作基本維修,如外牆維修。同樣地,政府的條件是將物業單位以合適金額租予年輕人居住,減輕他們的負擔。
長遠來說,增加土地供應才能有效地解決青年置業問題。不過,政府也要透過短期措施緩解現時房屋短缺的困局。「明日大嶼」自然是我們解決居住問題的長遠目標,但現階段政府可以通過行政措施紓緩青年住屋問題。筆者期望透過行政措施受惠的青年人,可以累積財富以便支付日後買樓的首期,提升置業能力。
香港菁英會主席 莊家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