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反修例示威暴力浪潮持續,多名示威者上周日「快閃」包圍尖沙咀警署,警方拘捕多人,17名男女被控以非法集結及暴動等罪,其中16人早前已獲准保釋候訊;餘下1名18歲女子出院後,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獲准保釋外出,案件將押後至10月23日與同案其他被告一併處理。
獲保釋候訊須守宵禁令
辯方於庭上申請被告劉維穎保釋獲准,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與同案其他被告一併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並批准劉以現金2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及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並須遵守晚上12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裁判官亦提醒被告如更改居住地址,須於24小時內通知警方,否則其擔保會被撤銷。據悉,劉頭部受傷,經留院觀察兩天後昨上庭應訊。
控罪指,報稱為專業教育學院一年級生的劉維穎(18歲),於8月11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與金巴利道之間的一段彌敦道,與其他不詳人士非法集結在一起,即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他們會破壞社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