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換安全乃大勢

2019-11-04
来源:香港商報

  文/路人甲

  日前,據報北京地鐵將實行人臉識別分類安檢,這或是內地地鐵安檢史上的首次,再度引發人臉識別侵犯隱私的爭議,甚至有人表達強烈反對。

  當下已進入嶄新的「看臉時代」。此前,內地警方依靠人臉識別技術在張學友演唱會上抓捕約60名犯罪嫌疑人或在逃人員,一度成為人們津津樂道的話題。所以,新技術對於安防的貢獻是無須質疑的。

  技術進步有代價

  但自人臉識別技術誕生之日起,人們對這項技術的擔憂也從未停止。在每個公園、街道攝像頭下甚至許多看不見的地方,你無法預知哪一刻你的表情會被無聲捕捉,更不知這些數據存儲時長、位置和使用用途,潛在安全風險難以評估。

  然則,另一方面,在大數據時代,理論上個人信息無論是身體的信息,還是身體延伸出來的信息都沒有辦法隱藏,只要願意都可以通過一定手段獲得。原來的監控是依靠場景設計實現「全景敞視」,現在則是不改變原有形態對個人信息實現顯微、放大和關聯,把碎片信息整合,構成完整的行為和心理刻畫,實質上個人已經無力保護自己的隱私了,隱私終結了。

  所以,這或是技術進步,人類社會所必須付出的代價。就像人類發明了汽車一樣,至今有多少人死於車禍,沒有一個準確的統計。據估每年全球因為車禍死亡人數逾百萬,僅在內地,每年車禍死亡達十萬以上。然而,巨量的死亡從來無法阻止汽車的使用。用隱私作為通貨來交換生活的便利。用隱私換安全,用隱私換效率,或是一種技術進步伴生的無奈。

  既然用隱私換安全和效率是一種無法阻擋的趨勢,那麼是不是就聽之任之了呢?也不是,不能從「反對禁止」的極端,再走到「放縱」的另一個極端。

  法律跟上找平衡

  人臉識別乃至是安防監控本質上來說只是一種工具,更像是一把雙刃劍,重要的是看誰在使用它,怎樣使有它,又怎樣把它對隱私的侵犯減至最小。

  歐美在這方面的經驗也值得借鑒。在歐洲,據歐盟的高級官員透露,他們正在計劃一項關於人臉識別數據使用的立法。美國伊利諾斯州和德克薩斯州已通過生物特徵識別法,要求收集和使用人臉識別的公司和個體必須遵循一套基本的隱私協議。要求包括在收集前得到知情同意、規定數據保護義務和限制保留位置、禁止從生物特徵數據中獲利等。

  由於技術進步太快,而法律總是滯後的。在內地,現今尚無對人臉識別技術應用的法律規定。填補法律空白,已經刻不容緩。讓法律在新技術的應用和隱私保護之間劃好邊界,在安全效率和隱私保護之間找到平衡點。那種片面反對地鐵人臉識別技術者,注定會被歷史進步的車輪所拋棄。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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