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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网訊】律政司司長及警務處處長上月25日代表所有警務人員成功向法庭申請單方面臨時禁制令,禁止公眾針對警員及其家屬作出不合法的惡意「起底」,包括公開他們姓名、職位、相片、社交平台帳戶及住址等個人資料,協助或教唆他人惡意起底、恐嚇及騷擾警員及其家屬。臨時禁制令有效至昨日上午,律政司昨早到高等法院申請讓禁制令繼續有效,記協亦申請豁免記者受禁制令所限。高浩文法官批准臨時禁制令繼續有效,直至另行通知,亦批准記協申請讓此禁制令並不限制記者所有合法的新聞活動(newsactivity)。
記協指禁令限制新聞自由
律政司代表張天任大律師在庭上舉例指,有人稱「會綁走(警員子女),有車接送,有袋有刀,教師勿擋路」,公眾亦在網上公布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令他們飽受恐嚇,禁制令生效後,已令Telegram頻道「老豆搵仔」因違反Telegram服務協議而關閉。張又指,如法庭允許記協申請豁免限制新聞工作者,會令此禁制令有重大漏洞,公眾則能非法二次使用記者所報道的警員資料,來惡意對警員或其家人作出威嚇。
法官指記者非惡意起底可豁免
高浩文法官認為,惡意「起底」情況在禁制令生效後大幅下降,故批准延長禁制令;另認為只要記者並非惡意「起底」,而是跟從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報道新聞,便應享有對此禁制令的豁免權,因保障新聞自由很重要;但高官表明關注律政司一方所指有關存有假記者或虛假報道,故豁免權不能應用於假記者身上。
另外,政府晚上發出新聞稿,就記協的修訂行動指出,在高院昨日的聆訊中,雙方有以下共識,1.針對警務人員及其家屬的「起底」行為不應被支持或縱容。記協同意現今社會存在嚴重的「起底」問題,而其申請亦非旨在阻止警務人員尋求法律保護。2.此禁制令無意扼殺真正及合法的新聞活動,但若新聞從業員作出非法公眾妨擾、騷擾及/或威嚇行為,則仍受禁制令所約束。
政府重申,此禁制令並非針對合法和正當的新聞活動。然而,禁制令仍然禁止超出合法和正當的新聞活動的行為。正如法庭的判決強調,言論自由並非絕對,須受合法限制。因此,市民須避免做出任何法院命令禁止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