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躲立會大樓拒預約拘捕

2019-11-11
来源:香港商报

 

  林卓廷留在立法會大樓辦公室拒警方預約拘捕到警署報到,他聲稱今日會自行到法庭應訊。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戴合聲報道:7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涉在今年5月11日在一次《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委員會會議上妨礙議員開會,被指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日前被直接拘捕或預約拘捕,部分人星期一將會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促今日自行到法院應訊

  其中涉案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一直拒絕預約拘捕及到警署,並從前日起通宵留守立法會大樓,並表明留在立法會等警方到場拘捕他。他在社交網站表示,昨日下午約2時許接到自稱警方來電,指考慮到立法會太敏感,不會到立法會大樓作拘捕行動,要求他今日下午2時半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林卓廷指,這是警方的選擇,自己會繼續留守立法會。對於警方要求他今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經與律師聯絡過,得知自己是第三被告,出於對法庭的尊重,今日會到法庭應訊。

圖為林卓廷在辦公室設床鋪。

  直播中「開賭盤」

  林卓廷还在直播中「開賭盤」,競猜警方會否進入立法會拘捕他,又稱會抽出三名成功猜中警方不會進入立法會拘捕他的支持者,邀請對方到「黃店」食飯。儘管抽水、做騷、炒作得咁明顯,林卓廷卻未有申報該直播是否為選舉廣告。對於警方可否進入立法會執法,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就同鄭晴講,根據警隊條例第50條,如警務人員合理地相信有人犯有可被判處監禁的罪行,便可作出拘捕,但過去做法會先通知行管會及立法會主席。梁美芬認為,警隊不入立法會拘捕林卓廷是基於對立法會尊重。

  據了解,案件的檢控期限為6個月,即今日屆滿,律政司日前向警方發出起訴書,警方必須在期限前拘捕涉案人士。

  7反對派議員涉阻議員開會

  7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因今年5月在一次《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委員會會議上妨礙議員開會,涉嫌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前日起分別被直接拘捕或預約拘捕,其中林卓廷尚未被捕。

  林卓廷是區議會北區石湖墟選區候選人,同區候選人有新民黨孔永業及報稱無黨派候選人梁金成。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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