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野生動物早該禁

2020-02-17
来源:香港商报
  文/灵童
  
  日前,廣東省人大緊急立法,出台《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決定的最大亮點是在疫情防控期間,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分別對野生動物的交易消費、食用及其違法責任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要求嚴禁農貿市場、餐飲單位、商場超市、電商平台等交易、消費場所開展野生動物交易、消費活動,在個人責任方面要求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不得濫食野生動物,對於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濫食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將進行追責。
  
  病毒中間宿主不可預測
  
  與相關立法同步進行的是,各地查處野生動物交易力度明顯加大,禁食、禁買、禁購野生動物的禁止性措施和行動都是史無前例。
  
  為什麼會這樣?中國疾控中心病毒病所曾宣布,首次從武漢華南海鮮市場的585份環境樣本中,檢測到33份樣品含有新型冠狀病毒核酸,並成功在陽性環境標本中分離病毒,提示該病毒來源於華南海鮮市場銷售的野生動物。依據目前科學家們的研究成果,新型冠狀病毒可能源於蝙蝠,然後通過穿山甲等野生動物,傳染給人類。
  
  實際上,這已不是中國第一次因野生動物而導致新冠病毒的大面積疫情傳播,17年前的SARS在中國大爆發時,當時研究發現與部分人士喜食「果子貍」有關。當年付出血的代價之後,筆者發現SARS之後,買賣、食用「果子貍」的情況銳減。此次病毒的傳播則更多指向的是「穿山甲」,可以想象此次疫情之後,與當年「果子貍」一樣,食用「穿山甲」將不再成為時尚和身份的象徵,消費情況將大幅減少。
  
  不過,像這樣有選擇性地回避野生動物品種的消費,難保下次新冠病毒的大爆發,不會源自其它的野生動物品種。科學家也發現新冠病毒的中間宿主來源於多種野生動物,並不只局限於單個品種。因此要想防止疫情的再次捲土重來,就必須從源頭上杜絕野生動物的交易和消費。近來,美國著名傳染病學專家、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流行病學教授維爾特·伊恩·利普金到武漢就給出建議,請中國一定要永久關閉野生動物交易市場,並且對野生動物、家畜、屠宰行業進行有效監管。如果不關閉野生動物交易,那麼十年後,就可能會有新的疾病爆發。
  
  禁食野生動物是長期鬥爭
  
  而要管住野生動物,必須立法先行。立法分為地方和全國兩方層面,對於過往交易、消費野生動物的大省,可以參照廣東的作法,緊急立法,越快越好。在地方立法先行的基礎上,再進行全國立法,不使野生動物管理出現盲點和空缺點。
  
  同時,禁止野生動物交易消費、食用及其它違約責任,不應只是局限於疫情爆發期間。因為這種臨時施策,是事後管理。更通俗地說,是付出巨大代價之後的補救管理。因此對野生動物管理應更多加強事前、事中的管理,以最小的代價來防止疫情的發生。
  
  而且,要想將野生動物管理好,應加大懲處的力度,從交易、消費、食用等多個層面,制定更為嚴厲的處罰措施,使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者不敢以身試法。香港禁煙效果好於內地,與其處罰力度明顯高於內地就不無關係。讓違法者付出更高的違法成本,並具有震懾力,筆者以為是野生動物管理最高境界。否則,當疫情大面積傳播之後再亡羊補牢,往往為時晚矣。
[责任编辑:董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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