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今天是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的大日子。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以《基本法——香港繁榮和穩定的最佳保障》為題,撰寫專文指出:香港回歸祖國22年以來,經歷了種種考驗,但「一國兩制」的落實整體上是成功的。她表示,基本法的實踐充分證明「一國兩制」是對香港最佳的制度安排,但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讓這個構想落到實處,符合香港繁榮穩定的需要,符合香港居民安居樂業的期盼,也符合國家的根本利益。
基本法是香港繁榮穩定最佳保障
林鄭文中表示,1990年4月4日對香港特別行政區來說,是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一天。當年今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正式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即「基本法」),以法律形式保障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的實施,並為「一國兩制」的劃時代構想提供了堅實的憲制基礎。我們今天一起回顧基本法,必須勿忘初心。
林鄭談到,香港回歸以來,經歷了種種考驗,但「一國兩制」整體上是成功的。在背靠祖國、面向國際的有利位置上,香港特區以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自由開放的經濟模式和與內地緊密連繫的優勢,發展成為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並以良好法治、司法獨立和資訊自由吸引了逾九千家海內外企業落戶香港,不少並以香港為它們亞太區的總部。
香港在基本法保障下長足發展
林鄭接着以「國際金融中心」、「法治與司法獨立」、「市民的權利和自由」、「發展對外事務」四個章節談到香港在基本法保障下的長足發展。她說,基本法確立了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並訂明香港特區政府應為此提供適當的經濟和法律環境。基本法保留了歷史悠久並廣為國際商業社會熟悉的普通法制度,並讓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市民珍而重之的法治和司法獨立,均得到基本法的憲制保障。香港市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於基本法的實施下獲得充分保障;上述的自由並非絕對,市民行使自由時,須同時尊重他人及受法律約制。
她續指,香港是國際城市,一直擔當着內地與海外的橋樑;而香港與外地的緊密聯繫,更造就了我們過去的成就,亦是香港未來發展的重要資本。
林鄭於結論表示,基本法的實踐充分證明「一國兩制」是對香港最佳的制度安排。她說,「我鼓勵市民多了解基本法,細閱當中的制度保障、我們應有的權利和責任,思考我們應如何讓香港繼續發揮優勢,給每一個香港人追求夢想的機會,讓香港與國家同發展、共繁榮。」
憲法是基本法「根」和「源」
林鄭月娥另在本月出版的《紫荊》雜誌撰文,以《基本法的實踐充分證明「一國兩制」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石》為題,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根」和「源」,必須正確認識憲法和基本法的關係,才能維護特區憲制基礎、確保「一國兩制」在港行穩致遠。她提到,基本法作為香港特區的憲制性文件,與憲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基本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確闡述並落實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包括「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等重要概念,也訂明了在香港特區實行的各項制度,勾畫了香港特區的發展藍圖。30年來,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創造了穩定有利的氛圍,讓香港持續不斷地發揮其獨特優勢,貢獻國家,走向世界。
與此同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亦在《紫荊》以《透過妥善落實基本法及「一國兩制」開拓更美好未來》為題,指基本法以法律貫徹落實「一國兩制」這個完全源自中國的創新構想,將「一國兩制」的劃時代構思變成現實。她強調,基本法第一條明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確立「一國」是實行「兩制」的根本,香港特區在「兩制」下的高度自治皆源於「一國」,並統一於「一國」之內。
林鄭談「一國兩制」初心
基本法開宗明義指出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當年鄧小平先生提出「一國兩制」的構想,是在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的前提下,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最大程度地保留香港的特色和優勢,讓香港市民的原有生活方式維持不變。這是中央對香港特區各項方針政策的根本宗旨,也是我們對「一國兩制」的不變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