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談國安立法: 反對已無意義

2020-06-28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网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昨日在港表示,全國人大上月已通過有關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現在討論所謂反對意見已無意義。譚耀宗表示,中央掌握香港的意見,而他亦會如實反映有關立法的意見,包括加重罰則、設追溯期等。

  如實反映國安立法意見

譚耀宗 资料图片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將於6月28日至30日在北京舉行,這也是本月內舉行的第二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譚耀宗昨日下午啟程前往北京時,在香港國際機場會見傳媒。

  譚耀宗說,近期聽到不少支持盡快立法的意見,包括180萬街頭簽名、100萬網上簽名。有人從基本法第23條立法起,至今23年一直反對立法,根本難以遷就他們。全國人大上月已通過有關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現在討論所謂反對意見「已不是那回事」,關鍵是如何妥善立法。他反問:「難道要犧牲國家安全?」

  至於美方聲稱香港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揚言制裁相關官員,譚耀宗稱看不到違反之處,重申立法符合基本法。

  葉國謙:遊行揮「港獨」旗違法

  列席會議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葉國謙說,香港國安法是從國家層面的立法,香港特區政府並無進行公開諮詢的角色,只能收集意見。葉國謙提到,按照目前法律草案的主要內容,相信日後在遊行中揮舞英美國旗、「港獨」旗幟,一定牴觸法律。若香港國安法連這些情況都處理不到,就沒有實際效力。

  葉國謙昨早出席電台節目時透露,有10名港區人大代表列席會議。他稱,由於以往每次會議只有2至3名港區代表獲准列席,但今次有10名代表可上京,他因而推斷會議將討論及表決港區國安法。據中通社消息,獲邀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的10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還包括吳秋北、馬逢國、廖長江、黃玉山等,他們可在會上發言,但並無表決權。

  陳弘毅:特首指定法官無關司法獨立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表示,基本法第18條第4款,發生特區政府無法控制的動亂,而動亂危害國家安全、構成緊急狀態,中央就會行使管轄權。他相信,在這種情況下,駐港的內地國安人員會直接行使執法權、逮捕權或調查案件的權力,但駐港國安公署的主要角色,是與特區政府建立聯繫,通過合作確保維護國安的工作有效實施,以及負責收集情報。

  陳弘毅接受深圳衛視訪問時表示,港區國安法授權行政長官指定若干法官專責處理相關案件,與司法獨立無關,因為所有香港法官都是特首任命,草案說明提出的做法,是特首從現有法官中任命部分人,成為有資格審理國安案件的法官,主要考慮未必所有法官都適合審理有關案件,例如有些是外籍法官,有些是專門擅長民商法,而不是刑事法,但並不表示由特首就每宗國安案件特別指定由哪一個法官審理,特首只是任命一批法官組成名單。

[责任编辑:黄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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