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處罰辦法》發布

2020-09-24 10:27
来源:香港商報網綜合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有關要求,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處罰辦法》(以下簡稱《處罰辦法》),規範外匯管理部門行政處罰程序,進一步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處罰辦法》共八章83條,重點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規範外匯行政處罰工作程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外匯管理部門執法實踐,細化從案件管轄、立案、調查取證到聽證、處罰決定、送達執行等行政處罰實施程序,保障執法行為合法規範有序。二是強化對行政處罰權力的約束和監督。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要求,規範案件集體審議、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執法過程記錄等程序,強化執法監督。三是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定行政處罰決定前應履行告知程序,告知當事人享有的陳述、申辯權利;細化聽證程序,明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聽證標準,對於符合聽證情形的,告知當事人有聽證的權利;明確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規定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仍然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

  《處罰辦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外匯局啟動新一輪QDII額度發放

此外,外匯局近日啟動新一輪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額度發放,共向18家機構發放QDII額度33.6億美元,涵蓋基金、證券、理財子公司等多類型機構。此次額度發放還兼顧新增機構的額度需求,5家初次申請額度的機構獲批。

據悉,截至2020年9月23日,累計有157家QDII機構獲得投資額度1073.43億美元。

支持雙循環新發展格局 維護跨境資金流動基本平衡

我國自2006年實施QDII制度,由證監會、銀監會和保監會(現為銀保監會)等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准入審批,由外匯局負責對QDII機構的投資額度、資金賬戶、資金收付及匯兌等實施監督、管理和檢查。

那麼,本次啟動新一輪QDII額度意味着什麼?中國民生銀行(5.360, -0.05, -0.92%)首席研究員溫彬表示,一方面,這是加快形成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新要求。近年來,外匯局深入實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RQFII)資金管理改革,推動境內債券市場整體對外開放,不斷便利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金融市場。本次啟動新一輪QDII額度發放與此前開放政策一脈相承,顯示了我國堅定不移擴大對外開放的決心,有助於推動金融市場高水平開放。

另一方面,這能有序疏導境內主體境外資產配置需求,維護跨境資金流動基本平衡。溫彬表示,今年以來,境外投資者累計淨增持境內債券超過1萬億元人民幣,外資參與境內資本市場的深度和廣度正不斷拓展。8月,非銀行部門跨境資金淨流入118億美元,外匯儲備規模增加102億美元,人民幣匯率環比累計升值1.8%,故可適度推動「流出端」金融市場開放。

QDII制度對推動我國金融對外開放發揮積極作用

QDII是我國金融對外開放的一個顯著標誌,也是我國資本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參與國際市場的制度安排。近年來,相關管理制度不斷得到修訂和完善。

「QDII制度實施以來,外匯局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考慮宏觀經濟形勢、國際收支、金融市場開放進程和境內機構境外投資需求等,有序發放QDII額度,不斷完善管理,對推動我國金融對外開放發揮了積極作用。」溫彬具體分析說,一是QDII是我國資本市場雙向開放的重要機制,與QFII/RQFII制度互補,拓寬了境內資金投資渠道,能夠滿足境內投資者到境外投資、配置海外資產的需求,分散投資風險。二是QDII有利於促進我國金融機構的國際化發展,在參與國際資本市場競爭中提升實力,並推動國內資本市場與國際接軌。三是QDII有利於調節跨境資金流動,引導資金有序、適度流出,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

不僅如此,在金融問題專家趙慶明看來,此次QDII額度發放也能夠更好地滿足居民對境外股票資產或股權資產的多樣化需求。因為QDII既可配置港股,又可配置歐美及一些新興市場國家的股票,從而滿足居民配置海外資產更加多樣化的需求。

新一輪QDII額度發放的影響總體可控

當前,外部環境中的不穩定、不確定因素仍然較多,但我國金融市場雙向開放正穩步推進。業內人士認為,QDII制度實施以來,在推動我國金融市場開放、拓寬境內居民投資渠道、培育國內金融體系等方面均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QDII制度也較好地防範了境內主體境外投資的風險,相關跨境資金流動總體相對平穩有序。

「本次啟動新一輪QDII額度發放的影響總體可控。根據以往數據和經驗,QDII項下跨境資金流動始終相對平穩且規模有限。」溫彬說,今年前8個月,QDII項下資金累計淨流出遠小於港股通項下資金淨流出規模。本次QDII額度發放體現了外匯局對規模和節奏的合理把控,預計對國內資本市場、跨境資金流動和人民幣匯率的影響總體可控。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傳播尚未結束,外部環境中的不穩定、不確定因素依然較多,國際金融市場仍可能面臨較大波動,對境內投資者境外金融投資管理能力和風險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溫彬強調,QDII機構要有序開展境外投資業務,審慎經營決策,多元化布局產品和投向,優化境外資產配置,有效管控境外投資風險。
 

[责任编辑:趙桐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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