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起訴12男 涉非法捕魚

2020-10-17 21:11
来源:點新聞

  据点新闻报道,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17日)起訴12名男子,涉嫌使用非本地漁船在大鵬灣水域進行非法捕魚作業,各被告將於星期一(1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昨日(16日)約下午4時,漁護署人員在赤洲附近水域發現一艘內地船隻懷疑正在進行非法捕魚活動,漁護署人員截停有關船隻進行調查,並在船上檢走一批漁獲和漁具。12名內地男子涉嫌從事違反《漁業保護條例》(《條例》)(第171章)進行捕魚活動被檢控。

 根據《條例》,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時,其船隻必須為已登記的本地漁船。非本地漁船(不論其所使用何種漁具)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內捕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漁護署發言人強調,政府一直致力打擊非法捕魚活動。漁護署會繼續加強巡邏和嚴格執法。

[责任编辑:刁瑾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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