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警方依法拘捕多名攬炒派現任和前任議員,他們涉嫌於今年5月8日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中,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有關「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罪」。立法會是香港的立法機關,立法會議員理應是最懂法、最守法、最尊法的人;但這些年來,立法會大堂上的醜劇不斷上演,令立法會形象蒙羞,令香港法治核心受損。
如何改善立法會的生態環境?星島日報今日刊登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屠海鳴的評論文章認為,必須始終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也就是人們通常所稱的「愛國者治港」。
評論認為,堅持「愛國者治港」,可以找到國家和香港的共同點。「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隸屬於中央人民政府。這是香港政治體制的一個大前提。在這個大前提下,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機構都必須遵守「一國」原則;「一國」是「兩制」的前提,不是「平起平坐」,更不是相互對立。那麼,靠甚麼來保證「一國兩制」落實好呢?除了法律的約束,選甚麼人行使公權?同樣十分重要。
評論表示,立法會議員作為行使公權的人,只有從內心裏接受「一個中國」的原則,真心愛國,才能把國家和香港當成統一的整體來看待,尋找國家與香港之間的共同點,就算是二者之間有巨大落差、重大分歧、明顯鴻溝,也會努力去補齊落差、消除分歧、彌合鴻溝,而不是動輒就把香港和國家對立起來。
評論指出,堅持「愛國者治港」,可以找到市民和政府的共振點。真正的愛國者,也一定是愛港者。愛國者治港,會一心想着如何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實現香港整體利益的最大化。因此,由愛國者當立法會議員,既能代表民意,又能監督政府依法施政及時糾正施政錯誤,找到市民和政府之間的共振點,實現良性互動,把香港的事情辦好。
評論說,堅持「愛國者治港」,可以找到法律和文化的結合點。《基本法》規定,特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主席及立法會80%以上的議員、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都必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些規定,實質上是將愛國者標準的法律化。也就是說,愛國愛港既是政治標準,也是法律要求。按照這一標準落實「愛國者治港」,就能找到法律和文化的結合點。
評論強調,香港是「一國」的一部分,治港的港人必須愛國,這是天經地義;治港的主體如果不是愛國者,對香港的政治、社會、經濟和民生各方面的衝擊都是災難性的。當下的立法會,已到了改善生態的時候了!應該建設理性爭辯、務實議政的「立會文化」,當務之急,就是令那些違規違法的議員付出代價,才有「刮骨療毒」之效。
(文|屠海鳴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