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五險變六險!明年10月1日起徵繳

2020-11-09 12:25
來源:深圳商報

 說到「五險一金」,

 大家一定都很熟悉,

 畢竟我們每個月都要繳納。

 2021年10月1日起,

 在深圳,

 繳納「五險一金」要升級為

 「六險一金」了!

 近日,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五次會議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下稱《條例》),明確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通過養老服務立法,深圳人將擁有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和養老志願服務時間儲蓄制度。

 《條例》自2021年3月1日起實施,並規定2021年10月1日起徵繳長期護理保險費,以構建高水平養老服務體系,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的養老服務需求。

 擴大參保人員範圍

 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據了解,長期護理保險主要是為失能人員提供長期照護服務保障。「這是目前我市社保五大險種外的第六大險種,按照獨立險種、獨立籌資、獨立運行模式設置。」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條例》在其基礎上,參照其他試點城市的做法,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參保人員範圍,除用人單位職工外,進一步將年滿十八周歲且未在校就讀的非在職醫療保障參保人員也納入其中,並與深圳市現行基本醫療保險體系相銜接,讓更多人群能夠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保障,既符合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發展趨勢,有利於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又能夠增加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單位和個人各繳50%

 困難人群由財政予以補助

 在繳費比例方面,規定長期護理保險費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0.1%的比例逐月繳交,其中職工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各按50%比例繳費,退休人員、居民以及其他人員由個人繳費,困難人群繳費由財政給予補助。同時,還規定市政府可以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基金收支結余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長期護理保險繳費標準,並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

 在保險待遇方面,規定長期護理保險待遇按照參保人照護評定等級、服務提供方式、累計參加長期護理保險的年限等確定。照護評定等級確定後,失能老年人即可享受相應的長期護理保險待遇。

 每個街道至少建設

 一家綜合性養老服務機構

 除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條例》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等方面均作出規定。規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完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體系,推動和支持社會力量,依托社區,按照就近便利、安全優質、價格合理的原則,為老年人提供日間托養、助餐、助浴、助潔、助行、居家護理、健康管理、醫療康復等服務

 《條例》還規定,各區至少建設一家區級公辦養老機構,每個街道至少建設一家綜合性養老服務機構,並根據老年人分布情況建設養老服務站點。同時也明確,未經法定程序改變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用途的,由規劃土地監察機構責令限期改正,處擅自改變用途的土地每平方米五十元以上兩百元以下罰款。未按規定配套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由規劃土地監察機構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配建的,不予規劃核實,並處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款。

 新建公辦養老機構

 護理型床位應佔八成

 養老床位情況一直備受關注。《條例》規定,新建公辦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應佔總床位的80%以上,已建成的養老機構應當逐步提高護理型床位比例。同時規定,本市戶籍特困老年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群體申請入住公辦養老機構的,民政部門應當保障其在一個月內入住,其他本市戶籍重度失能老年人申請入住公辦養老機構的,民政部門原則上應當保障其在三個月內入住。

 《條例》還完善養老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在向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提供財政經費支持的基礎上,規定對公辦養老機構區分收住對象,實行分類收費,其中對本市戶籍特困老年人免收費用;對低收入困難家庭的中度以上失能、殘疾、高齡老年人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收取費用

 《條例》鼓勵志願者服務。明確建立養老志願服務時間儲蓄制度,通過智慧養老服務平台發布服務對象需求、儲存和轉移志願者服務時間等信息。志願者或者其直系親屬進入老齡後,可以將志願者儲存的養老志願服務時間兌換同等時長的養老服務。

[責任編輯: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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