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正式掛牌,標誌着廣東唯一海洋執法力量、唯一省級行政執法隊伍、唯一跨部門綜合執法機構正式成立。
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是省農業農村廳管理的副廳級機構。2019年11月,中央編辦批覆設立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明確省總隊「集中行使廣東省權限範圍內的涉海執法職責」。2020年1月,廣東省委編辦印發了《關於廣東省漁政總隊更名為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的函》。11月,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三定」方案正式印發,16日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舉辦揭牌儀式。
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負責人表示,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是省委、省政府為適應海洋強國和海洋強省戰略需要,精心打造的一支保障多領域、服務多部門的新型綜合執法隊伍,是貫徹國家海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戰略部署的重大創新。
「隨着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海洋開發的深入,海洋環境、資源已不能從簡單的行業角度劃分。」上述負責人說,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的設立,將原來以行業劃塊分割的執法進行全面整合,確定了海洋綜合執法主體資格,集中行使廣東省權限範圍內的涉海執法職責,有利於全面維護海洋開發和利用及相關涉海活動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