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強社會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4年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昨天是國家第七個「國家憲法日」,也是香港第四年舉辦有關「國家憲法日」的活動,港府以「憲法與國家安全」為題舉行座談會。特首林鄭月娥致辭時指,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在包括香港特區的全國範圍,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不過,香港回歸以來,社會對憲法和基本法的認識仍有不足,對特區的憲制秩序和政治體制正本清源、撥亂反正,是當前急切要做的事。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在包括香港特區的全國範圍,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憲法乃基本法的立法依據,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及憲制秩序。然而,香港社會普遍未夠了解憲法、未夠了解基本法,加上有別有用心者故意扭曲中央和特區的關係,甚至將「一國」和「兩制」對立起來,因而產生不少爭拗、矛盾、甚至對立。這不單影響了社會穩定,更令「一國兩制」實踐出現一些問題。唯有全社會深刻認識到,只有認同和尊崇憲法、只有在憲法和基本法的共同保障下,把基本法的各項規定放在憲法框架內理解,「一國兩制」才能得到全面準確貫徹執行。
國家安全正是憲法所保護的至高利益,也是其他憲法制度賴以實行的基礎和前提;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國家憲法的根本宗旨,亦是「一國兩制」不能觸碰的底線。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正正完善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亦為保持香港社會的繁榮穩定提供堅實的基礎。然而,正如林鄭所言,部分人士對此存有誤解,甚至造成爭議,別有用心的人亦趁機炒作。香港作為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維護國家安全亦是國際慣例,香港特區有責任、有義務去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對比去年和今年局勢,香港國安法無疑已成功令社會由亂入治;接下來,有關方面還須不斷完善這套新制度新機制,並讓廣大市民進一步了解明白、自覺遵守。
愛國是憲法所展示的核心,其中,愛國者治港既是憲法與基本法的憲制要求和政治規矩,也有助於香港的長遠安定與發展。離奇的是,香港居然有公職人員公開宣揚「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港擁有並行使主權,並且尋求外國或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凡此種種顯然違反了愛國者治港的原則。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有關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當中釐清宣誓規範便確保了從政者必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特區政府公職人員須帶頭尊崇憲法,也須做好憲法宣傳教育,好使全港各界尤其是青少年更進一步地認識憲法、認識國家,好好增強憲法意識,好好培養愛國精神。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昨亦指,憲法權威的樹立有賴於全社會憲法意識與憲法觀念的養成;只要全社會切實尊崇和有效實施憲法、基本法,「一國兩制」事業就能劈波斬浪、行穩致遠。只要準確把握憲法和基本法的初心和原意,認識到憲法和基本法的不可分割性,「一國兩制」定能取得更大成功,香港前景亦必更穩定更美好。(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