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傷殘青年協會是以服務肢體殘疾人士為主的服務機構,該會通過提供多元化的服務,回應殘疾人士的生活需要,協助他們自力更生、全面融入及回饋社會,由於其中不少會員都有駕駛車輛,故該會轄下設有「傷青駕駛會」,主要為殘疾駕駛者發聲和跟進他們所關注的問題。
「傷青駕駛會」由本年1月初至今接獲大量會員投訴,表示全港各地的路邊殘疾人士泊車位正陸續換上可供「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TD544)(簡稱藍證) 及「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TD545)(簡稱灰證) 使用的標誌。
傷青會曾於去年8月5 日去信運輸署就「佐敦吳松街近北海街新增了路邊殘疾泊車位,但這泊車位除了可予持藍證的車輛停泊外,亦可予持灰證的車輛停泊」的問題作出反映及質詢,運輸署於2020年9月回覆本會的信函指出有關標誌內容有誤,並已安排承建商跟進並更換正確標誌。
傷青駕駛會對於運輸署突然再度爲各區路邊殘疾人士泊車位陸續更換可供「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及「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使用的標誌感到困惑、失望及憤怒,因而再於本年1月21日去信運輸署,正式就上述事宜作出投訴。運輸署回覆時,指出有殘疾人士建議路邊殘疾人專用泊位應開放予泊車證明書(灰證)的持證人使用,以應付未能駕駛汽車而下肢行動不便的傷殘人士的出行需要,在詳細研究及審視現時路邊殘疾人士泊車位的使用情況後,決定將「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適用範圍擴大至路邊殘疾人士泊車位,並由本年1月29日起生效。
運輸署網頁上就申請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刊登的須知事項,曾一度顯示該泊車證明書並不適用於路邊傷殘司機專用泊車位,與路邊殘疾人士泊車位新換上標誌內容有所牴觸;運輸署網站上須知內容雖然已於本年1月22日作出修訂,但這反映署方資訊發放安排混亂,令殘疾駕駛者無所適從。
根據運輸署截至2020年8月爲止的數字顯示,本港共有路邊殘疾人士泊車位447個,而有效的「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及「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數目分別爲1811張及1779張。 該會不時收到有殘疾駕駛者反映他們在尋找車位時遇上困難,主要原因是本港的殘疾人士泊車位數量不足,而路邊殘疾人士泊車位亦經常遭沒有出示「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的車輛非法佔用。
該會認為,在路邊殘疾人士泊車位供應不足,濫泊情況日趨猖獗,而持份者 – 殘疾駕駛者 – 亦未獲當局充分諮詢的情況下,運輸署倉卒地將路邊殘疾人士泊車位開放予出示「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車輛停泊,實在剝奪了「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的殘疾駕駛者停泊車輛的權利,亦令殘疾駕駛者需要花費更多時間才能將車輛停泊在殘疾人士泊車位,極大可能造成更嚴重的濫泊情況,與運輸署聲稱的「進一步方便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出行」完全背道而馳。同時,殘疾人士乘車的最大需要是無障礙地上落車輛,持有「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駕駛者亦多屬健全司機,有能力尋求其他車位停泊車輛。
傷青駕駛會表示,反對開放殘疾人士泊車位予持灰證的持有人,要求運輸署立即停止殘疾人士泊車位標誌的更換工作,澄清署方公開的資訊,以及以更妥善和全面的規劃,照顧有特殊需要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