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院通過「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案,尋求把同性婚姻適用範圍擴大,令民眾可以同來自尚未承認同性婚姻地區的伴侶,在台灣注冊結婚。
假如同性伴侶是港澳居民,根據港澳條例,同樣適用。不過,假如同性伴侶來自大陸,則受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管轄,暫時不適用,需要視乎陸委會是否研議修正。
司法院會把草案送交行政院,再提請立法院審議。台灣在2019年把同性婚姻合法化,但受限於「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若台灣人的同性伴侶來自的地區未承認同性婚姻,則不可在台灣登記。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消息令人振奮,期待立法院下一個會期通過草案。但有分析擔心,若果伴侶來自的地區不承認同性婚姻,可能出現跨境財產繼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