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表示農曆新年後會向立法會提交《宣誓及聲明條例》修訂,並會將區議員宣誓納入修訂範圍。星期一(1月25日),我聯同建制派區議員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會面,就檢討區議會職權交流意見。會議上,我們向政府提出3個建議,第一,成立監察委員會,由局長或更高層政府官員為區議員監誓,以監察和執行違反誓言後取消議員資格的問題。第二,針對現屆攬炒派區議員濫用撥款的行為,政府應主導區議會撥款權力,避免公帑被濫用。第三,雖然修例一般而言會在刊憲後生效,但因為現屆區議員參選時要簽署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聲明,希望政府充分研究條例的追溯力或時限問題。
會面結束後我們發表有86名建制派區議員聯署的聯合聲明,要求政府盡快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和《區議會條例》,取消違反誓言區議員資格!攬炒派區議員上任一年以來,常借區議員身份不斷玩弄政治,蓄意與中央和特區政府對抗,包括利用區議會會議討論事項和動議抹黑國家和特區政府、懸掛橫額在社區散播不實宣傳和反中反政府信息、侮辱禁錮官員和拒絕官員出席區議會會議、拒絕撥款舉辦慶祝國慶及回歸活動等。攬炒派區議員把區議會用作宣揚反中亂港的重要平台,他們種種行為反映他們並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也反映區議會已經失效。
區議會在政治體制內雖屬沒有實權的組織,但區議會是政府其中一個重要的諮詢組織,負責公共事務,而且區議員收取公帑作為薪津及辦事處營運,其屬法例所涵蓋的公職人員是理所當然。我們促請特區政府盡快落實區議員宣誓安排,讓香港社會明白區議員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禁止「反中亂港區議員」成為公職人員;我們也期望區議員宣誓安排的落實可把區議會撥亂反正,引導區議會稱職履行其作為政府地區諮詢組織的功能!
為配合《宣誓及聲明條例》的修訂,《區議會條例》亦應一併修訂,以釐定區議員違誓的後果和機制。根據《區議會條例》24條《喪失民選議員資格的情況》的章節,當中提到在多個情況下,民選議員將喪失議員資格,包括成為司法人員、已被裁定犯叛逆罪、被裁斷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等。但上述規定未有包括違反宣誓誓言。我們要求政府調整和修改《區議會條例》,一旦區議員被發現作虛假誓言或違反誓言,即喪失擔任議員資格。(立法會議員劉國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