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昨日(9日)因涉嫌違反國安法到警署報到時,再被警方拘捕,涉嫌去年10月中干擾立法會委員會選舉投票事件,被控兩項藐視罪,已獲准保釋。
黃碧雲的社交網站今日(10日)淩晨發文稱,4月9日晚上8時半,黃碧雲就國安法一案如常到油麻地警署報到,期間再被落案起訴,指她涉嫌於去年10月15日下午於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及10月16日上午於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時,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c)條的藐視罪, 共兩項控罪,當昨晚11時半獲保釋回家,將於下周二(4月13日)下午2時半到東區法院應訊。
而黃碧雲的黨友,前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昨日早上也因涉及同一事件被警方落案起訴。尹兆堅因參與「35+初選」,早前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目前正還柙監房候訊。
去年10月15日,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舉行主席選舉,投票過程中發現多出一張選票,需作重選。該委員會主席何君堯報案,經翻查閉路電視,懷疑黃碧雲在去年10月16日上午在立法會另一會議上,取走一張選票,交由尹兆堅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選舉期間,投兩張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