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7月23日电(刘圆)7月23日,落实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分工会议在广州召开。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主持会议。省直机关各单位主要领导,以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黄先耀指出,当前广东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艰巨繁重,今年5月底省委出台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我省今后几年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黄先耀强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确保《实施办法》取得实效的关键。各级党委(党组)要守土负责,树立不抓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把落实《实施办法》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守土尽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和权力延伸到哪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就覆盖到哪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检查机制和责任制度,实施分类指导,严格责任追究,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工作落实。
黄先耀要求,分工方案明确的主要牵头负责和配合协办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具体方案,实行项目化管理,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任务落实。同时,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要坚持系统推进,突出重点,坚持一手抓作风、一手抓反腐,重点构建使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预防腐败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