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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來得及休 年休假就“過期”了

2014-12-23
来源:河南商報

  還有一周,2014年就要結束了。河南商報新浪官方微博調查發現,近九成網友今年沒休年休假。

  你可知道,年休假一般“過期作廢”,不休年休假可發3倍日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職工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河南商報記者 楊曉楠

  調查

  12月,員工扎堆請年休假

  這個月,在鄭州一家民企上班的徐女士打算請年休假,但因為請假的人太多,她的年休假泡湯了。

  昨天,河南商報新浪官方微博發布調查,87.9%的網友表示“今年沒休年休假”。

  2008年1月1日,《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我省一直按照這個標準實行。

  《條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也就是說,不管你是在黨政機關還是一般的企業,只要連續工作1年以上,就有權利享受年休假。

  規定

  年休假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年休假到底休幾天,用人單位規定不同。其實,年休假天數和工作年限是掛鉤的。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而且,年休假期間,你是可以領到工資的。按照規定,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今年夏天,鄭州市民高女士請年休假時,卻被告知“年休假包含周末”。而《條例》規定,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是不能計入年休假的。

  維權

  員工沒休年休假,也許能領3倍日工資

  雖然如何休年休假國家已有規定,但在現實生活中,很少有人因為幾天年休假與企業較真。

  昨天,河南商報記者從鄭州市人社局了解到,目前,很少有人專門因為年休假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按照規定,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職工的年休假工資報酬,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鄭州市人社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說。

  不過,如果你的寒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或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單位沒扣工資,或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等,是無法享受年休假的。

[责任编辑: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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