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建委獲悉,《天津市建設工程冬期施工十項禁令》于近日發布并開始實施。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部門將加大對冬期施工工程質量的巡查、檢查力度,凡是違反禁令違規施工的一律停工,并依法進行查處。
據了解,“十項禁令”包括:
嚴禁不按審批合格的冬期施工專項方案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規程》施工;
嚴禁雨、雪及大風等惡劣天氣澆筑混凝土;
嚴禁環境溫度低于0℃砌體砌筑;
嚴禁鋼結構工程室外防火、防腐涂刷和無防護遮蔽措施鋼結構及鋼筋焊接施工;
嚴禁冷粘法、自粘法防水卷材鋪貼及涂料防水層涂刷施工;
嚴禁化學植筋、化學后置錨栓施工;
嚴禁幕墻、門窗工程室外打膠及發泡施工;
嚴禁外墻外保溫施工;
嚴禁外檐濕作業及環境溫度低于5℃內檐濕作業施工;
嚴禁道路工程基層及瀝青混凝土面層鋪裝施工。
此前2007年發布并實施的《建設工程冬期施工十項禁令》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