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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海峽論壇發布閩臺“三大禮包”

2015-06-15
来源:福建日报

  記者14日從海峽論壇組委會辦公室獲悉,為深化閩臺交流合作,第七屆海峽論壇岀臺實施一批促進閩臺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擴大臺灣基層民眾受益面和獲得感。

  這些新政策措施包括:

  一、大陸將進一步為兩岸同胞交流創造更好的條件,包括對臺胞來往大陸免于簽注,并適時實行卡式臺胞證。

  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同意將在臺灣地區已上市20年以上的臺灣產中藥材注冊申請的受理和審批委托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實施;同意將臺灣地區產部分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委托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實施。

  為深化海峽兩岸醫藥領域交流合作,促進兩岸醫藥經濟發展,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進一步簡政放權,同意將在臺灣已上市20年以上的臺灣地區產中藥材注冊申請的受理、審批和將臺灣地區產部分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委托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實施。

  經批準,已上市20年以上的臺灣地區產中藥材注冊申請的受理和審批具體要求與措施:一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負責臺灣地區產中藥材進口受理審批方案的監督實施,臺灣地區產中藥材《目錄清單》由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提出,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審定。二是由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首次進口、非首次進口和補充申請的受理審批,福建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負責中藥材的進口檢驗;福建進口口岸所在地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中藥材進口的登記備案,轄區內食品藥品檢驗所負責進口登記備案的檢驗。三是對符合臺灣地區產中藥材注冊申請的受理審批信息在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網站上及時公布,供公眾查詢。經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批準進口的臺灣中藥材,在本省口岸通過登記備案后可銷往全國各地。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受委托實施臺灣地區產部分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受理備案的具體要求:一是企業可根據情況自行選擇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或者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辦理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二是申請備案的臺灣地區產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應符合《關于發布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目錄的通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4年第8號)要求,委托備案的產品實行目錄管理。三是申請備案的醫療器械應為臺灣原產并獲得臺灣地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批準可上市銷售的產品。申請備案的臺灣地區備案申請人應通過其在福建省設立的代表機構或者指定在福建省工商登記的企業法人作為代理人,由代理人向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申請辦理備案手續。四是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在行政服務中心設立備案窗口,具體負責備案工作。五是經備案的醫療器械,其備案信息表中登載的信息將在國家總局網站上公布,供公眾查詢。

  三、福建省人民政府出臺《關于鼓勵和支持臺灣青年來閩創業就業的意見》。

  為加強閩臺青年交流,鼓勵和支持臺灣青年(18~40周歲)來閩創業就業,2015年6月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出臺了《關于鼓勵和支持臺灣青年來閩創業就業的意見》。《意見》在支持多種形式創業、扶持創業基地建設、提供創業輔導服務、給予創業融資支持、加大創業項目扶持、鼓勵優秀人才創業、給予經營場地和住房保障、提供子女就學等方面提出了相關政策。

  創業政策一站搞定 專業機構輔導創業

  在創業形式方面,《意見》提出,支持臺灣青年以獨資、合資或合伙等形式創辦企業,在我省文化創意、電子商務、農業開發、高新技術等行業領域創業。

  針對臺灣青年亟須的創業輔導服務,團省委將收集匯總創業就業相關政策,通過平臺發布臺灣青年來閩創業就業信息。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及設立基地的縣(市、區)應選定一個機構負責臺灣青年創業輔導服務工作,為臺灣青年提供法律咨詢、項目對接、貸款融資、辦理工商(稅務)注冊登記等創業前期所需的各種服務和后期企業發展所需的配套服務。

  貸款有貼息 創業有啟動金

  兩岸貸款利率高低懸殊的問題也將得到緩解。各地對創業資金不足的臺灣青年可申請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并享受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50%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提供貼息最長不超過3年。對為臺灣青年創辦生產性企業提供擔保的擔保機構可按年度保額16‰給予風險補償,對為臺灣青年創辦服務類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擔保機構可按年度擔保額10‰給予風險補償。

  此外,經評審對符合一定標準的臺灣青年創業項目,各地可根據項目的科技含量、規模、經濟社會效益、市場前景等,給予5萬~15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扶持。每年從省級人才專項經費中安排500萬元,對經評審確定的重點創業項目和優秀創業項目,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和20萬元的創業扶持。為了鼓勵優秀臺灣人才創業,被當地認定為創業創新領軍人才或創業創新團隊中核心人才,參加境內外培訓,各地可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人的補貼。

  購房可申請公積金 子女就學享同等待遇

  在經營場所保障方面,各地通過評估可根據不同業態、投資規模、企業經營情況,向臺灣青年提供免費辦公經營場所或租金補貼,并可根據不同條件對入駐基地的臺灣青年提供每月500元-2000元不等的住房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在住房保障方面,允許在當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并自繳存住房公積金當月起,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最高額度可放寬至當地最高貸款額度的2倍。具有博士學位的,或具有碩士學位的,且按居住證在創業就業所在地累計居住期限超過1年的,可按照引進高層級人才政策在當地申請購買限價商品房。被當地認定為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購置自用住房,各地可給予30萬元購房補貼和30萬元/戶的安家補貼;被認定為當地創新創業團隊的,各地可給予團隊中每人每年4萬元生活補貼,每個團隊支持人數不超過5人,累計年限不超過3年。對符合《福建省引進臺灣高層次人才評價認定辦法(試行)》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為引進臺灣高層次人才的,落地后即由省級人才專項經費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的安家補助。

  子女就學等也有相關政策出臺。對來閩創業就業的臺灣青年,其子女接受高中階段(含)以下教育的,可享受居住地或工作地居民同等待遇,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費用。

  另外,為了鼓勵來閩實習就業,對于接收臺灣大學生實習實訓的用人單位,由省級人才工作經費分別給予博士、碩士(本科)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的補助,每人每年補助不超過6個月。(福建日報記者 李向娟 陳夢婕)

[责任编辑: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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