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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底前黑龙江省全面推开县域医联体建设

2015-07-23
来源:人民网

记者从22日召开的全省医联体建设现场推进会上获悉,9月前全省范围内县医院要和县里乡镇卫生院组建医联体,县域内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目前针对旨在建立合理就医秩序、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基本医疗供给、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难题的医联体建设,省卫计委制定了“三步走”的路线图,使医联体覆盖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让更多基层百姓受益。

据介绍,黑龙江省全面推开医联体建设的条件已经成熟。省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医联体建设,在政策支持方面,去年省卫计委制定下发了《区域医疗机构联合体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目前通过前期试点,各地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形成了具有我省特色的医联体模式和路径,为全面推开医联体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据介绍,省卫计委在医联体的推进中确定了“三步走”路线图,第一步,今年7月底前,全面推开全省城市医联体建设,实现市区内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第二步,今年9月底前,全面推开县域医联体建设,实现县域内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第三步,明年年底前,全面推开城市与县(市)之间的医联体建设,实现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全覆盖。其中县域医联体建设,就是让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组成医疗联合体,在医联体合作内容上实行“七个规范”:一是统一机构标识,发挥品牌效应;二是选派业务干部,规范基层管理;三是安排专家出诊,提高基层形象;四是完善进人机制,促进人员流动;五是开展业务培训,分享科研成果;六是健全机制流程,落实双向转诊;七是对接医疗信息,推进院际协作。

据省卫计委负责人介绍,为保证医联体这个惠民项目能够可持续发展,今年我省进一步放大新农合政策对患者就医行为的引导作用。依据我省《全面推开医疗联合体模式的指导意见》,会同当地人社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定点范围,完善并落实好适应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城镇基本医保政策。对未按转诊程序就医的参保患者要适当降低医保支付比例,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要连续计算起付线,引导患者自觉遵守转诊制度。同时要完善医联体内部的医疗对接、价格对接、药品对接工作,让医联体运行更加顺畅、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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