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范围
包括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庆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市、牡丹江市,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松原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核心区面积约5.11万平方公里,2015年末常住人口约2000万人。
战略定位
●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重要增长极
●北方开放重要门户
●老工业基地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
●绿色生态城市群
规划目标
到2020年 城市群整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双创”发展取得积极成果,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对接互联,区域分工协作的产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开放型经济向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拓展,流域生态保护取得积极成效,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初步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型城市群。
到2030年 城市群城镇体系更加完善,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充满内在活力的体制机制,建成在东北亚区域具有核心竞争力和重要影响力的城市群。
昨天,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强化哈尔滨、长春两市的核心带动作用,有效发挥其他城市的支撑作用,建设哈长发展主轴和哈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长吉(林)图(们江)发展带,构建“双核一轴两带”的城市群空间格局。到2020年,城市群整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东北地区城市群重要组成区域
规划指出,哈长城市群是东北地区城市群的重要组成区域,处于全国 “两横三纵” 城市化战略格局京哈京广通道纵轴北端,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中具有重要地位。
规划指出,哈长城市群南依辽中南城市群,北临俄罗斯远东地区,东靠朝鲜半岛,西接内蒙古自治区,与京津冀、环渤海地区相呼应,便捷连通北美、欧洲地区,是我国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城市群拥有哈尔滨1座特大型城市,长春1座Ⅰ类大型城市,大庆、齐齐哈尔、吉林、四平4座Ⅱ类大型城市,牡丹江、绥化、松原、延吉4座中型城市,一批小城市和各具特色的中小城镇快速成长,2015年底城镇化率为56.5%。
强化哈尔滨、长春两市的核心带动作用
规划提出,强化哈尔滨、长春两市的核心带动作用,有效发挥其他城市的支撑作用,建设哈长发展主轴和哈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长吉(林)图(们江)发展带,构建“双核一轴两带”的城市群空间格局。
相向发展,提升双核。进一步增强哈尔滨、长春的集聚和辐射能力,促进两市分工协作、互动发展,提升服务和开放功能,引领带动周边地区产业转移和要素流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以榆树、五常、双城、德惠、扶余、舒兰等县(市、区)为基础,探索建立哈长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在统一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共建、公共服务共享、体制机制协同等方面进行探索和试点。
南北延伸,拓展一轴。依托贯通南北的哈大交通轴线,拓展哈长发展主轴,向北延伸至绥化,向南延伸至四平、辽源,推动沿线城镇、产业和人口集聚,建成面向东北亚、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城市发展轴和产业集聚带。
扩大开放,壮大两带。哈大齐牡发展带,以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丝绸之路经济带为重点,以绥满高速、哈齐高铁、哈牡客专、牡绥铁路等为纽带,连接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绥芬河等节点城市,强化对黑龙江全省、内蒙古东部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及对俄蒙开放枢纽功能,推动口岸与中心城市双向互动,推进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形成东北地区陆路对外开放型城市发展带。长吉图发展带,以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陆海联运通道、图们江区域合作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为重点,依托珲乌交通干线,连接长春、吉林、松原、敦化、珲春等节点城市,强化向西腹地支撑作用和向东沿边开放功能,推进长吉一体化和延龙图一体化发展,构建与俄罗斯远东的贸易通道,加强对韩朝的交流合作,形成面向东北亚的沿边开放型城市发展带。加强两带合作联动,培育形成东北东部地区沿边开发带,形成核心带动、节点支撑、多点呼应、轴带连通的网络化格局。
加快哈尔滨新区建设,打造哈尔滨都市圈
规划提出,强化哈尔滨、长春的带动作用,打造引领城市群发展的都市圈,发挥区域重点城市纽带功能,加强中小城市支撑能力,优化城镇发展体系,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哈尔滨要充分发挥开放通道节点、科教文化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强化对俄开放合作、物流集散、创新引领等功能。优化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依托现有交通干线,建设五常、尚志、宾县、阿城、双城、肇东、兰西等卫星城,加快哈尔滨新区建设,打造哈尔滨都市圈。提升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等优势产业集群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与哈长发展主轴和哈大齐牡发展带等周边城市联动发展,建设成为对俄合作中心城市、东北亚国际商贸中心城市、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国际冰雪文化旅游名城。
加快实现城市群内公共交通“一卡通”
规划提出,哈长城市群按照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一体服务的原则,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高效快捷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体系、配套完善的水利设施体系、安全清洁的能源保障体系、资源共享的一体化信息网络体系,增强城市群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构建重点城市快速通达的铁路网络。推进以哈尔滨、长春为核心的高速铁路及区域连接线建设,优化路网结构,扩大城市群路网规模,努力构建以哈大(连)线、牡(丹江)通(化)线和珲(春)乌(兰浩特)线、齐(齐哈尔)牡(丹江)线为主干线,以覆盖50万人以上城市的高速铁路为主、实现各区域有效连接的普速铁路为辅的网络化现代化铁路运输格局。改造提升既有线路,完善黑龙江和吉林对俄铁路跨境运输通道。规划建设哈尔滨机场轻轨。构建覆盖全域的公路网络。构建安全畅通的水运网络。构建便捷高效的空运网络。推进哈尔滨太平机场、长春龙嘉机场改扩建,新增和加密通往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际航线航班,开辟对欧洲、北美地区新航线,培育哈尔滨、长春机场区域枢纽。
规划提出,推进哈尔滨、长春“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加快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模式,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有序规划建设轨道交通、城市快速干道和立体交通工程,推进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建设,完善快速公共汽车等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系统。支持中小城市和县城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实现城市群内公共交通“一卡通”。
产业集聚支撑新一轮东北振兴发展
规划提出,坚持协调发展,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推动产业互补协作和转移承接,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集群发展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巩固提升现代农业,落实“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等,探索粮食主产区新型城镇化道路,形成支撑新一轮东北振兴发展、辐射东北亚区域的重要产业集聚区。
哈长城市群要联手打造装备制造产业、能源装备产业、大型石油化工产业、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适应“中蒙俄经济走廊”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需要,支持哈尔滨航空物流业发展、推动长春国际汽车城国际物流基地建设,稳定运营长春—满洲里—欧洲、哈尔滨—欧洲的国际铁路货运班列,推动国际班列发展,提高对通道沿线货源的双向集聚能力。加强东北亚地区跨境贸易信息服务,在哈尔滨建设对俄大宗产品仓储分拨中心,在长春建设以对韩贸易为主的物流产业合作园区。规划建设哈尔滨临空经济示范区,支持四平内陆港建设,强化珲春、绥芬河等沿边口岸功能,提升对外物流服务功能。
协同发展旅游会展业。突出冰雪、雾凇、森林、生态、湖泊、湿地、温泉、工业、边境、红色等特色旅游资源,合力打造旅游品牌。依托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中国(齐齐哈尔)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展会品牌,提升区域发展影响力。完善哈尔滨太平机场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提升境外游客集聚能力。提升面向俄罗斯、韩国出境游市场的综合性信息服务水平,打造国内游客赴俄、赴韩朝旅游集散中心。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和环境保护制度
规划提出,哈长城市群要严格开发保护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打造区域生态廊道。形成生态景观格局。加快城市群东部森林山地景观风貌区、中东部低山丘陵景观风貌区、中部农田景观风貌区和西部草原景观风貌区建设,打造松花江、嫩江、牡丹江、图们江和拉林河五条水生态景观廊道,形成“四区、五廊”景观生态空间格局。
规划提出,要深化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推进区域环境监测网络一体化建设,实现区域环境信息共享,系统提升区域环境监管水平。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大对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的综合治理力度,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稳步减少重污染天气。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加大松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流域内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垃圾、污泥、危险废物处理等设施建设,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
城市群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统一、高效的环境监测体系和跨行政区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产业和项目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严格控制规划实施区域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畅通对内对外开放合作大通道
规划提出,哈长城市群要畅通对外开放大通道。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沿边开发开放。依托绥芬河—满洲里、珲春—乌兰浩特沿线公路、铁路基础,重点加强哈大齐牡、长吉图对外开放陆路大通道,打造东北亚物流交通枢纽。培育哈尔滨、长春面向俄远东地区、日韩朝地区的区域航空枢纽。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加快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提升对外开放服务功能。加强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互市贸易区等园区建设,加快推进中俄、中德、中韩、中新等产业合作园建设,提升哈尔滨、绥芬河、长春兴隆等综合保税区发展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按规定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
规划还提出,城市群还要加强国内合作。加强与环渤海地区合作。依托京哈干线走廊,大力发展城市群与环渤海地区的立体交通网络,共建“大通关”信息共享平台。积极开展旅游、会展、金融、物流等服务业领域的合作,加强与京津冀、环渤海地区联动发展,探索建立与辽中南地区协同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