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查獲的仿真槍—楊琪寧攝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陸紹龍、通訊員萬學玲、楊琪寧報道:拱北海關4月12日公布,近一個月內該關在拱北口岸連續查獲3宗旅客走私仿真槍進境案,涉及5支仿真槍及一批高壓氣體和塑料子彈。
4月11日晚上近9點,身穿黑色休閑服的安徽籍青年男子張某,手提一個黑色塑料購物袋進入拱北口岸進境大廳海關監管區“無申報通道”,未按規定將隨身行李物品過機檢查。現場關員當即將張某截查,發現其購物袋中赫然放著一個印有槍支圖案的黑色紙盒。經查,紙盒內有1支仿真槍和1包白色的塑料子彈(俗稱BB彈)。張某稱該仿真槍是在香港購買,想帶回來自己玩。目前,該案已移交緝私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
據了解,3月19日和20日該關曾在拱北口岸連續查獲1名香港籍旅客和1名澳門籍司機走私仿真槍案進境,查獲3支槍型物品及高壓氣體、BB彈等物品。大多數人都知道槍支彈藥在我國是受到嚴格管理的,但對于使用高壓氣體和BB彈的仿真武器,可能很多人會將之歸為“玩具槍”而不以為意。一些軍事“發燒友”或射擊愛好者還特地到港澳地區購買或請“水客”托帶仿真槍械進境。事實上,按照《仿真槍認定標準》等規定,非制式槍支發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也被認定為槍支。
海關提醒,運輸、攜帶、郵寄仿真武器進出境未向海關申報的,海關將予以沒收,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處以罰款;走私仿真武器進出境,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