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吳夢琪報道:昨天上午9時,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作工作報告。在該報告中,介紹了溫州法院在刑事訴訟制度改革領域的司法實踐:“四川成都、浙江溫州法院大力推進偵查人員、鑒定人、證人出庭作證,充分發揮律師辯護作用,促進庭審實質化。”
今年的最高法工作報告全文10000多字,內容涉及依法懲罰犯罪、保障人權、服務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切實保障民生權益等多個方面。
“溫州探索”出現在第二大部分——“堅持以深化改革和推進信息化破解難題努力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四川成都、浙江溫州法院的“庭審實質化”和貴州法院的“公檢法三機關數據共享”作為典型做法寫入該部分的第五點“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確保刑事案件質量”當中。
這是繼去年“溫州探索”首現最高法工作報告後,溫州法院改革成果再次被最高法工作報告“點贊”。
2014年11月底開始,溫州中院聯合中國政法大學在中院和瑞安、平陽法院開展為期一年的庭審中心與證人出庭改革試點工作,樂清法院則專門試行刑事案件偵查人員出庭作證工作,在全國率先開展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溫州探索。這些探索取得一定成效,走在全省庭審實質化改革前列,得到中央政法委及最高法相關領導充分肯定。
數據顯示,2015年,溫州兩級法院共有119起刑事案件179人出庭作證,實際到庭率為41.53%,相比2014年全年僅2名證人出庭有了很大提升。2016年,溫州全市法院證人出庭作證數量保持快速增長,共有282起刑事案件469人出庭作證,實際到庭率達73.05%,出庭作證人員包括200名普通證人、46名鑒定人、91名偵查人員、5名專家證人和127名被害人,涵蓋了現行法律框架下刑事案件出庭人員的全部類型。
推動落實庭審實質化,就是要讓刑事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等方面起到決定性作用,真正做到訴訟證據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實查明在法庭、訴辯意見發表在法庭、裁判結果形成在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