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通訊員 周躍東 黃國久報道:今年以來,廬江縣公管局妙用“加減乘除”,大力推行公共資源領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四統一”招投標模式(統一進場、統一規則、統一監管、統一委托執法),構建“四分離”工作格局(決策、監管、服務、操作),進一步提升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服務水平。1-8月份,共組織公共資源交易項目1646個,預算(控制)價為27.06億元,中標價15.51億元,節約資金11.56億元,節約率為42.70%。
合力做“加法”,規范管理有條不紊。廬江縣公管局從規范招投標管理、完善公共資源交易程序等入手,著力完善制度體系建設,出台舉報投訴處理機制,制定出台了《廬江縣公共資源交易業務審核流程》,將局部分科室承辦的項目受理、交易文件審核等業務劃歸交易中心承辦,界定監管和操作的職責和權限,實行監督管理和業務操作實質性分離,從而實現了對交易過程的有效監管。
大力做“減法”,審批流程簡潔高效。廬江縣公管局優化交易系統審核流程,對項目交易文件會審會簽流程(含:建設工程項目、政府采購(產權)項目),以及市縣一體化交易服務系統(平台)推送審核流程(含:開評標場地預約,發布交易公告、文件、答疑、公示、保證金退等)進行了優化,原則上一般交易項目業務審核不出交易中心,通過簡化縮短審核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傾力做“乘法”,招標采購提質增效。一方面加強宣傳和引導。通過向采購人印發文件和需求論證表格並進行講解宣傳,使采購人認識到采購需求論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論證活動的組織程序。另一方面規范采購人論證行為。通過明確論證項目范圍,細化論證項目的具體內容,形成書面論證結論,作為采購人確認采購需求和采購文件以及采購文件會簽會審的重要佐證。通過加強采購需求標前論證管理,壓實采購人對采購需求的主體責任,合理設置資格條件,合規選用評審辦法,規避采購需求中傾向性、歧視性條款,實現科學合理制定采購需求。
著力做“除法”,廉政建設風清氣正。廬江縣公管局投入10萬餘元,改造更新了原有監控設施,構建了音視頻監控和電子門禁系統,新增安裝了高清、旋轉、調焦攝像頭,對交易活動實行全流程化管理,對評標工作現場進行同步音視頻監督,確保評標過程的全流程監督。此外,還聘請了32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風行風監督員等為特約監督員,請他們走進評標現場,全程參與評標過程的監督,縣紀委監察局、特邀監督員對項目開標、評標、定標現場進行監督,隨時阻止和糾正不正當行為,實現了交易全程“無縫隙”監管,真正把資源交易“人治時代”交給“機制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