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福建代表團代表在積極準備和提交議案、建議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呂斯達 報導:截至3月12日中午12時,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福建代表團的代表共向大會提交了15件議案、194件建議。
提出議案、建議是人大代表履職的重要方式,福建省全國人大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站位全局,聯繫福建的發展大局,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充分反映人民群眾的呼聲和意願。
代表議案內容主要涉及法律制定和修改,有關制定法律的3件,包括制定《社會信用法》《家庭教育促進法》等議案;有關修改法律的12件,包括修改《民事訴訟法》《商標法》《繼承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鐵路法》等議案。
福建代表團代表積極準備和提交議案、建議
代表建議內容主要涉及營造良好發展環境、進一步推動兩岸融合發展、進一步加快中央蘇區和老區建設、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民營企業發展等方面內容。
為了提出好的議案、建議,代表們在參加會議、參加討論之餘,加班加點撰寫議案、建議。「數量與質量相比,我們更重質量。」有代表坦言。絕大部分的議案、建議是代表通過調研、視察、聯繫人民群眾等方式,在深入了解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來的,具有堅實的民意基礎。
據了解,大會秘書處收到代表議案後,將向大會主席團提出關於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報請審議。根據《代表法》規定,代表提出的建議將交有關國家機關和組織辦理,並在交辦之日起三個月內答覆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