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江西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就2022年上半年空氣質量嚴重惡化問題,對南昌市青山湖區人民政府、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下文簡稱「南昌經開區」)實施約談,要求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明確整改任務,壓實各方整改責任,迅速扭轉當前被動局面。
江西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羅小璋主持約談會。
江西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8月3日約談會
約談指出,青山湖區空氣質量主要問題是PM2.5平均濃度居高不下。1-6月,青山湖區PM2.5平均濃度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9%,超全省縣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平均值12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108位。南昌經開區空氣質量主要問題是優良天數比率惡化嚴重。1-6月優良天數比率87.3%,同比下降7.7個百分點,低於全省縣級及以上城市優良天數比率平均值8.8個百分點,全省排名第107位,下降幅度為全省最大。如果青山湖區和南昌經開區再不採取有效管控措施,儘快扭轉這種不利局面,兩個區PM2.5平均濃度、優良天數比率等約束性指標年度目標將難以完成。兩區均存在對大氣環境保護工作思想認識不足、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防治力度有短板等方面問題。
約談要求,青山湖區和南昌經開區要堅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認識,增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堅決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和翻身仗;要明確整改任務,全面摸排污染源底數,細化污染治理舉措,加強執法幫扶,堅持「一手抓減排、一手抓管控,兩手都要硬」,做到有效降污染物總量、控污染物增量;要不斷傳達治污壓力,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工作要求,壓實各級各部門治污主體責任,強化對治污不力的責任追究。
約談強調,青山湖區和南昌經開區要加快制定空氣質量改善行動方案,行動方案必須在2022年8 月 31日前報省環委會辦公室備案,並定期向省環委會辦公室報送整改進展,整改期限為2022年年底。如逾期未見明顯成效,省環委會辦公室將視情況採取以下措施:一是對兩區涉氣企業實行限產、停產措施;二是對兩區涉氣建設項實施限批;三是將兩區列入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重點地區,適時進駐督察;四是邀請媒體加大曝光力度,對典型問題進行曝光;五是將有關情況抄送南昌市委、市政府,請南昌市採取更加嚴厲措施督促整改。
約談會上,青山湖區政府和南昌經開區管委會有關負責同志均作了表態發言,表示誠懇接受約談,全面認領問題,正視不足,將拿出全力攻堅的工作態度,全面壓實責任,堅決抓好大氣污染治理各項問題整改。會後,相關負責人簽署了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約談紀要。
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級生態環境監察專員、贛北專員辦主任羅盛金,廳大氣處、綜合處、督察辦、環評處、執法局、宣教處等有關負責同志,南昌市生態環境局、青山湖區人民政府、南昌經開區管委會有關負責同志,青山湖區、南昌經開區有關負責同志參加了約談,有關媒體記者到會旁聽。(記者 周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