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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上市盈利門檻調高六成 港交所推IPO新舉措 業界指利弊參半

主板上市盈利門檻調高六成 港交所推IPO新舉措 業界指利弊參半

責任編輯:靜文 2021-05-21 00:34:33 來源:

 主板上市盈利門檻調高六成 港交所推IPO新舉措 業界指利弊參半

 【香港商報訊】記者姚一鶴報道:港交所(388)昨日公布兩份諮詢總結,包括主板上市盈利規定,以及檢討《上市規則》有關紀律處分權力及制裁的條文。港交所擬將盈利規定調高60%,盈利調高幅度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會按情況就個別申請人不用符合盈利分布授予寬限,靈活處理。有關紀律處分權力及制裁的建議,將於今年7月3日實施及生效。港交所上市主管陳翊庭相信,今次修訂會令香港資本市場整體受惠,並進一步加強香港作為亞洲首要國際金融中心的角色。

 上調幅度低於原建議

 港交所去年底諮詢市場,擬提高以「盈利測試」標準上市的IPO申請人門檻,建議盈利門檻較原有要求提高1.5倍或2倍,惹來股本融資業界反彈。港交所昨公布諮詢結果表示,收到115個非重複意見,當中83%不支持此建議,理由各異,僅17%支持調高盈利規定的建議。

 經仔細考慮所有回應後,聯交所修改了諮詢建議,將盈利規定調高60%,有別於原來要求的提高1.5倍或2倍,並修訂盈利分布規定。調高盈利幅度後,主板上市申請人3年營業紀錄期的盈利須在最近一年達3500萬元,前兩年累計達4500萬元,合計共8000萬元。

 據悉,盈利規定是三大財務資格測試之一,是聯交所釐定上市申請人是否適合在主板上市時所用的穩健定性及定量評估的其中一環。然而,盈利規定自1994年推出至今一直未有作出任何修訂。諮詢總結指,因盈利規定未曾修訂而出現的某些涉及失當行為的個案,影響市場質素,亦凸顯出有必要重新評估現行的盈利規定。

 業界冀關照中小企

 華大證券首席宏觀經濟學家楊玉川表示:「提高IPO門檻,一方面可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另一面會限制中小企業來港上市,削弱香港吸引海外公司及本地小型公司上市的吸引力,令香港市場充斥過多大型企業、內地企業及新經濟公司。」他又指,中小企業是經濟的主流,更能吸引投資者和國際資金,同時也能貢獻更多的就業機會,所以還是希望應該對中小企業的發展有所照顧。他認為,這一舉措利弊參半,仍希望市場可給予中小企業更多的照顧。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學院首席經濟師廖群亦指,這幾年香港上市企業比較多,出現了排隊上市現象,速度亦因此受到影響,提高門檻會自動優化一批來上市的公司,將質量提升。

 長和系創辦人李嘉誠御用財務顧問英高財務及其他券商接受本地媒體訪問時亦指,提升上市盈利門檻,將會令港交所主板成為上市門檻最高的國際市場,削弱香港市場吸引力,因香港主板是唯一需要上市公司同時符合盈利及市值的市場,且盈利門檻是基於稅後盈利而非稅前。

 朱李月華(朱太)旗下金利豐財務顧問則認為,符合提高盈利門檻的企業,不等於優質企業,且上市後也有機會出現虧損,或上市後盈利不符上市前預測,且大型企業的歷史市盈率一般高於小型股,基於海外市場的盈利門檻較香港為低,港交所提升上市門檻後將窒礙企業來港上市的意欲,減低香港在國際新股市場的吸引力。

 全力審查上市申請人

 另外,聯交所將與證監會合力應對諮詢總結有關監管事宜,包括全力審查上市申請人,亦會特別強調個人亦須對違反《上市規則》負責,包括涉及有關問題行為的人士。聯交所亦會檢討前稱創業板的GEM,包括GEM定位、市場觀感,以及作為主板替代上市平台的可行性。

 就諮詢文件建議不符合主板上市的公司可到GEM上市,廖群表示,GEM並不是適合所有公司上市,比如不適合傳統經濟股,而且申請程序冗長昂貴,因此GEM並不是一個合適的替代市場。

 楊玉川亦指,主板不能上市,可能會有部分轉投GEM,但並不適用於所有企業。而且據傳言,GEM上市標準接下來也會有所提高。

 港證監警示IPO四大失當行為

 【香港商報訊】香港證監會及聯交所昨發聯合聲明,加強打擊涉及首次公開招股(IPO)的失當行為,特別指出愈來愈多「唱高散貨」計劃與IPO項目有關,並列出四大警號;兩機構會加強審查相關申請,視乎情況反對上市申請。

 有在IPO初期「唱高散貨」

 兩機構指,留意到部分「唱高散貨」計劃早在IPO初期已經部署,目的是要在稍後操縱股價,而有關安排可能會損害資本市場質素、廉潔穩健和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

 證監會指,近期首次公開招股項目中留意到的可能屬「預警迹象」的常見問題包括:1.上市時市值僅僅符合《主板上市規則》中5億元或《GEM上市規則》中1.5億元的最低門檻;2.與上市同業相比,市盈率非常高;3.異常高昂的包銷佣金,如市值低於6億元的首次公開招股項目於2020年的平均比率由2017年的4%升至12%,提高向受控制承配人提供回佣的可能性;4.股權高度集中。

 加強審查有問題申請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若有迹象顯示,沒有足夠投資者真正對某新股招股項目感興趣,監管機構將採取行動。他指,會在聯交所新訂立的盈利要求生效前,特別關注透過進取的盈利預測支持估值的新上市申請,並強調參與首次公開招股過程的上市申請人及機構在維持香港股票市場的質素和廉潔穩健方面,擔當重要角色。

 歐達禮說,正加強審查出現預警象的有問題申請,證監會和聯交所在有需要時會使用監管權力,反對或拒絕某項申請,雙方正緊密合作,嚴格檢視每個上市申請人的估值,以及其他合規情況。

 另外,證監會已加強監察參與首次公開招股的簿記建檔,以及配售活動的機構,會對涉及問題新股的機構深入視察,並針對任何失當行為採取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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