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修訂《電影檢查條例》草案,規定檢查員須考慮電影內容會否危害國家安全。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今日(25日)在電台節目表示,今次只是將電檢指引更準確地以立法形式確立。他說,《香港國安法》已訂立,每名市民都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有人會將修例看成是多了管制,但他覺得是多了責任,只要守法,便不會違反國家安全。
馬逢國表示,自己不清楚電影審查具體標準,但如有爭議,製作人可以尋求司法覆核。他指,如果電影被禁映,可考慮商討刪剪,只要場景符合國家安全,仍有存在的空間,不認為是一刀切。
馬逢國相信修例不會影響創作自由,如果整套電影都有問題,真正受影響的是投資者,這是發行商要面對的問題,因此在投資前要充分思考,而不是拍完電影后才去「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