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本港傳媒報道指,「香港民主中國陣線」負責人黃元璋正受查,被要求提交資金及活動資料,以調查有否危害國家安全。
警方早前向何俊仁、李卓人、鄒幸彤等10名支聯會董事發信,指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要求他們提交資料。據悉,警方認為支聯會的骨幹成員符合「外國或台灣代理人」的法律定義。而與支聯會關係密切的組織,亦符合外國代理人的定義,當中包括「香港民主中國陣線」。
據《大公報》報道,「香港民主中國陣線」以顛覆國家政權作為「政治綱領」,多年來聯同外部勢力舉辦反華「示威」等,煽動國際社會對中央及港府施壓。報道指,該組織每年6月與支聯會、「民陣」、獨立中文筆會等反中亂港勢力,在全球發起煽動反共情緒的集會。
消息指,警方要求「香港民主中國陣線」負責人黃元璋提供資金流動的資料,以調查有否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據悉,黃元璋是「香港民主中國陣線」香港分部負責人及現任總部理事會成員。「民主中國陣線」於1989年在法國巴黎成立,是海外的反中組織,而「香港民主中國陣線」是「民主中國陣線」的一個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