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26日)展開代號「奔流」行動,打擊一個利用虛擬銀行收受非法賭注和清洗黑錢的犯罪集團,拘捕9人,包括5男4女(23至62歲),當中8人持有本港身份證,一人持有雙程證,涉嫌清洗黑錢達3000萬元。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署理總督察陳學麟今日(27日)表示,早前透過情報分析,發現有不法集團設立海外賭博網站,提供網上賭博服務,並利用不同虛擬銀行戶口收受賭注,集團會在收到賭款後迅速轉走犯罪得益。
調查顯示,該集團會招攬不同人士開設傀儡戶口,同時透過社交媒體招攬賭客,聲稱可提供網上賭場服務,包括麻雀、啤牌和百家樂等。當賭客聯絡網站中介人後,中介人會協助賭客開設網上賭博戶口,並提供傀儡戶口給賭客注入賭款,轉換賭博注碼,然後在賭博網站上投注。此外,犯罪集團不單使用多個虛擬銀行上的戶口,亦招攬他們的親友作為傀儡戶口持有人,從而清洗和收取犯罪得益。該集團有一個運作中心,能集中及有系統地運作該批虛擬銀行傀儡戶口,利用互聯網進行頻繁的戶口轉帳,從而掩飾資金的流向,逃避警方追查。
警方經調查後發現,該犯罪集團在去年5月至本年3月期間,利用23個戶口清洗共3000萬元犯罪得益,昨日先拘捕3名集團骨幹,涉嫌「洗黑錢」和「串謀收受賭注」罪,相信他們負責在集團運作中心操控戶口和招攬賭客。警方同時在全港多處拘捕另外6人,全部是傀儡戶口持有人,他們報稱任職文員、清潔工、建築工人、售貨員和無業,部分被捕人士是夫婦、朋友或親友關係,當中3人有黑社會背景。
行動中,警方檢獲兩部電腦、15部手機、45張電話預付卡、賭博紀錄、銀行提款卡和文件等,全部被捕人士仍被扣查。警方正調查資金來源和去向,調查仍在繼續,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警方強調,不法之徒可能會以現金和各種不同理由利誘市民開始戶口作洗黑錢之用,市民如借出或賣出戶口,不管雙方是否認識,如該戶口被用作洗黑錢,戶口持有人可能已觸犯串謀洗黑錢罪。
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向收受賭注者投注同屬犯法,最高可判處第5級罰款和監禁9個月,而收受賭注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和監禁7年。(記者區天海)
犯罪集團犯案流程。